電動剪刀

電動剪刀

電動剪刀Electric scissors是以電動機[電力學術語]作為動力,通過傳動機構驅動工作頭進行剪下作業的手持式電動工具。電剪刀由電動機、減速箱、偏心軸-連桿機構、開關、不可重接插頭和刀具等組成。廣泛用於園林,果園,茶園,服裝,食品加工等。

基本信息

使用原理

電動機通過減速箱驅動偏心軸-連桿機構,使刀桿帶動上刀頭作往復運動樹枝,下刀頭固定在刀架上不動。電源線雙心護套軟電纜,與雙柱橡膠插頭構成不可重接插頭。

操作流程

1、先將電池充電5小時(首充12個小時)

2、使用工具前,拔下充電器插頭並斷開工具與充電器的連線(工具與充電器連線時不會工作)

3、卸下刀刃護套

4、手動打開電源

5、開始剪下之前,讓剪下刀刃空載運轉幾秒鐘,聽其聲音是否有雜音和過慢和過快等現象

質量要求

電動剪刀電動剪刀
(1)電剪應符合技術條件的要求,並按照規定程式批准的圖紙及技術檔案製造。

(2)應能在下列使用條件下額定運行:①海拔不超過2000米;②環境空氣溫度不超過+40—10℃;③相對濕度不大予90%。

(3)當電源電壓與額定電壓值的偏差不超過±10%時,電剪應能繼續使用。額定持續率為35%。

(4)結構應保證操作者在電剪運行時不觸及到帶電零件及內部鏇轉的零部件。所有零件,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加以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裝配。

(5)運行時聲音應均勻、和諧,不得有異常響聲。在空載額定電流下的火花不超過GB755—65電動工具基本技術要求所規定的2級。

(6)所有帶電零件與機殼金屬之間的絕緣電阻在冷態下應不低於5兆歐,在接近工作溫度時應不低於2兆歐。

(7)工作絕緣隔開的帶電零件與不可觸及的金屬零件(指定子)之間,試驗電壓為50赫1500伏不擊穿。

(8)加強絕緣隔開的帶電零件與可觸及的金屬零件之間,試驗電壓為50赫4000伏,一分鐘不擊穿。

(9)塑膠外殼的表面色澤應均勻,不得有汽泡、裂痕等嚴重缺陷。刀架用電鍍工藝處理(鍍層約為10--15微米),表面光亮,無銹斑。金屬部分漆層均勻光潔,金屬表面無缺損。開關撥動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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