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發展
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始於20世紀80-90年代,朝著政企分開、政監分開、廠網分離、主輔分離的方向逐步深化,新電改正努力進一步促進電力市場化改革,促進相關企業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引導電網合理投資,引導用戶合理使用電力資源。深圳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將於2015年1月1日起運行,輸配電價實行事前監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確定,監管周期為三年。
改革目標
改革要有一個理性的出發點,就是要針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目標很明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50年達到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市場是一種手段,目的還是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目標是共同富裕,也就是現在說的實現中國夢。
對於電力體制改革,應該分析能源行業、電力體制出現了哪些問題,這些問題是不是妨礙了實現大的目標。而不是像有些人表面所說的市場化當然可能後頭還有其他的目的。我個人認為,市場化是方向、手段,但不應該成為改革的目的。人們對於市場的認識,以及世界各國的市場結構、組織、體系也不完全一樣,而且事實上沒有一個所謂的規範的、理想的市場經濟模式。有些國家國有化程度高一些,有些國家自由市場經濟的成分更多一些,即使是已開發國家之間,也有很大區別。而各國的電力裝機結構、電力管理的架構也不一樣。所以,如果改革只是從一個徹底市場化概念出發來討論,這本身就是偽命題。
改革核心
電改的核心是電價而不是拆分
對於電價的管理模式,是值得認真討論的。如果電價管理模式不變,改革不會取得真正的成效。電價完全由國家定價,而且有各種社會性的加價。大家對煤價也不想動,銷售電價也不敢動,積累下的價格扭曲和經濟評價體系失效,就越來越嚴重了。價格信號失靈,政績評價體系不準,就導致我國經濟投資拉動型的特點更加明顯,在電價扭曲、各地投資衝動下,很多電力項目也很難說是最佳化的。
很多人一說“利益集團”就指國企,其實民營企業也是“利益集團”,而且更活躍。各個地方、各個行業也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在這種情況下討論電力體制改革,反而對電網布局的最佳化、電源結構的最佳化、電力項目的最佳化,沒有太多考慮。這是不正常的。
電價的扭曲使得對國家電網等電力企業的經濟評價成了難題,因為很多複雜的價格因素沒有釐清,人們也很難說得清企業是幹得好還是不好。
配售電業務的放開成為備受關注的亮點,包括高新產業區、發電企業、公共服務行業公司、分散式電源用戶、社會資本成立的獨立售電企業等五類主體有望獲得售電牌照,分羹萬億級別的市場。
而按照新一輪電改積極穩妥、分步有序推進的原則,作為最關鍵一環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擴圍,售電側改革等部分重大改革事項則先進行試點再全面推開。業內人士認為,改革後全社會平均電價或將先降後升,城鄉居民領域將是改革最大“硬骨頭”。
改革內容
能源局牽頭制定的新電改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新方案以電網逐步退出售電和大用戶直購競價上網為主線,以及電網的財務和調度兩者擇其一獨立。
電網逐步退出售電就是所謂的“電改從售電側起步”。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史玉波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當下電改將“放開售電側,讓用戶選擇售電商進行交易。”
在大用戶直購電改革方面,建立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用電企業和發電企業繞過電網自主交易,並擁有自主選擇權。核心是電價的市場化,其最終目的都是打破電網公司在電力交易中對發電公司的單一買家地位和對電力用戶的單一賣家地位,實現電力交易市場化,逐步形成發電和售電價格由市場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制定的價格機制。
新電改方案從售電側改革起步是折中的結果,在此前的課題申報階段,有關部門的改革思路不一致,如果電網只保留輸配權,發電方和用電方直接交易,電價完全市場化,多年來一貫形成的國家定價局面將被改變。最後意見統一後確定先放開售電價交易。“在剔除電網的過網費,電力完全市場交易後,發電企業只要成本能覆蓋,電價的下調是可以預見的,具體來說,購電價有下降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