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標準
電纜支架的水平淨距離,應滿足電纜能方便地敷設和固定,且在多根電纜同置於一層支架上時,有更換或增設任一電纜的可能。電纜支架層間水平距離宜符合下表所列數值。
電力電纜間水平淨距的允許最小值(mm)
水平敷設情況下電纜支架的最上層、最下層布置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
(1)最上層支架距構築物頂板或梁底的淨距允許最小值,應滿足電纜引接至上側櫃盤時的允許彎曲半徑要求,且不宜小於按上表所列數再加80~150mm的合值。
(2)最上層支架距其他設備裝置的淨距,不得小於300mm;當無法滿足時應設定防護板。
(3)最下層支架距地坪、溝道底部的淨距,不宜小於下表所列值。最下層電纜支架距地坪、溝道底部的允許最小淨距(mm)
防止外部滲水要求
電纜構築物應滿足防止外部進水、滲水的要求,且符合下列規定:
(1)對電纜溝或隧道底部低於地下水位、電纜溝與工業水溝並行鄰近、隧道與工業水管溝交叉的情況,宜加強電纜構築物防水處理。
(2)電纜溝與工業水管、溝交叉時,應使電纜溝位於工業水管溝的上方。
(3)在不影響廠區排水情況下,廠區戶外電纜溝的溝壁宜稍高出地坪。
電纜構築物應能實現排水暢通,且符合下列規定:
(1)電纜溝、隧道的縱向排水坡度,不得小於0.5%。
(2)沿排水方向適當距離宜設集水井及其泄水系統,必要時實施機械排水。
(3)隧道底部沿縱向宜設泄水邊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