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靜,女,1982年8月出生,四川省內江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曾先後被評為內江市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內江市“優秀共青團員”、“內江市十大傑出青年崗位能手提名獎”、“第十屆內江市優秀青年”、內江市“優秀公訴人”,被省檢察院評為四川省“十佳公訴人”和“十佳青年檢察幹警”。
成功承辦了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有重大影響的資中縣法院幹警劉又一持槍搶劫和故意殺人案,瀘定縣委原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黃文受賄案,資中縣公安局原民警陳文、羅康國徇私枉法案,四川省交通廳稽徵局原局長范平濫用職權和受賄案等大要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從檢十年來,她200多次站在公訴席上慷慨陳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