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2006年9月4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三罪並罰決定對被告人雷淵利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被告人雷淵利犯罪所得,上繳國庫。2008年2月22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三罪並罰,決定對抗訴人雷淵利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十二萬元。追繳抗訴人雷淵利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三玩市長
三玩市長是因為“玩權、玩錢、玩女人”而貪腐墮落官員(副市長)的簡稱,是專指郴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雷淵利的戲稱。2010年3月23日下午,長沙市召開全市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警示教育大會,邀請了兩位服刑人員現身說法。
“下面帶服刑人員上台現身說法。”23日下午,當身著囚服的“三玩市長”雷淵利被一前一後兩個獄警帶至台上,原本鴉雀無聲的會場一陣騷動。
聚光燈再次點亮,邁著有些蹣跚的步伐走向話筒,雷淵利說,“過去我在台上作報告,也不知作了多少次。今天我穿著囚服,現身說法,真是天壤之別。”
犯罪歷程
“賣官”
“雷淵利擔任蘇仙區區委書記時,我們經常可以在報紙上看到他上繳包工頭送的禮金的事跡。”當地一名知情人告訴記者。但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春節前,為感謝時任蘇仙區區委書記的雷幫忙把女兒安排到該區計生委工作,羅某送給了雷一萬元。這是目前檢察機關查到的有關雷的最早一筆“感謝費”。
2000年7月,經雷淵利批示,羅某的兒子也順利調入市公安局。為感謝雷,2001年、2002年春節期間,羅某送給雷兩萬元。2003年至2005年,羅某又送給雷1.2萬元。
興建人民會堂背後的黑幕
1998年3月,郴州天興建築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某找時任永興縣委書記的雷幫忙,承接到縣人民會堂等系列工程。2000年春節前,該公司董事長鄭某請求雷幫助催要工程款,2003年1月,雷批示從市勞保基金借款150萬元給永興財政局,用以支付鄭的工程款。2003年,在雷的幫助下,不具備建橋資質的天興公司承接了市石油大橋工程,雷還同意該公司邊施工邊辦理有關手續。為此,鄭某先後兩次送給雷50萬元,其中大部分被雷送給情人王某購房。
2003年8月,雷淵利的情人黃某懷孕了,要到長沙去“住院”。雷淵利打電話向陳某“借錢”。陳馬上送去5萬元,連“借條”都沒要。此外,陳某還憑藉雷的關係,承接到了市人民東路、中路改造工程、“五嶺閣”等工程,先後13次送雷財物總計52萬元。
建築老闆送60萬“過年費”
1998年至1999年期間,雷利用擔任永興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多次給下屬單位打招呼,讓個體建築商段小毛承建了縣財政局職工宿舍等工程。2004年,雷利用職務之便,給業主單位北湖區建設局負責人打招呼,幫段某承攬了“郴城西區”工程部分建設項目,並幫段某向蘇仙區信用合作聯社貸款400萬元。2005年春節前夕,雷要段某為其準備60萬元“過年”。2月6日,段以“雷榮”的名義在建行開了一本存摺,並從自己的正圓房地產公司轉款60萬元至該存摺,並將該存摺送給雷,雷收下後送給了情人黃某。段某先後六次經手送給雷113萬元。
百萬“身價”的副市長司機
2000年,郴州市日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曹某通過雷淵利的司機曾某(另案處理)請雷幫忙,承接到107國道城區段擴寬改造三期工程。2002年4月,通過雷的幫忙,曹又承接了107國道城區段擴寬改造四期工程。同年8月,曹為歸還銀行貸款找雷幫忙,在其幫助下,由新世紀公司從郴電國際借款300萬元付曹的工程款,曹將300萬元歸還銀行。2004年底,曹因新世紀公司欠其工程款之事找雷幫忙,經雷多次打招呼及批示,該公司付給曹700萬元工程款。
一名知情人透露,雷的司機曾某除了接送雷出行外,還要為雷的情人“鞍前馬後”,曾憑藉與雷的關係,在外拉了一些工程項目,從中獲利百萬餘元。
千萬公積金貸款換“回報”
2001年1月,郴州市八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擬投資興建五洲大酒店,該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侯某到雷的辦公室,請求市政府儘快召開協調會,幫助其解決酒店建設的相關問題。2002年,雷又主持召開了由市國土資源局、市城管局等部門參加會議,專題研究酒店建設問題。2004年元月,雷在八方公司“關於解決五洲酒店建設資金缺口的請示”報告上,批示同意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資金中貸款3000萬元予以支持。2004年8月,五洲大酒店改名為“郴州華天大酒店”。此外,雷還多次以打招呼、批示等手段,為其解決規劃、減免費用等問題。
2002年7月,雷要侯某裝修其為情人黃某購買的翠怡居住宅小區住房,侯某不但未收取裝修費,還送給雷部分家電以及100萬元。雷先後三次收受侯某總計119.2萬元的財物。
“擺平”聚賭還寶馬車
2002年下半年,郴州市揚生建築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張某,因賭博被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刑事拘留,並被扣押寶馬車等財產。為從輕處理並返還被扣車輛,2002年12月,張某請雷幫忙,並送給雷10萬元。經雷向市公安局領導打招呼,張的賭博一案作為一般案件處理,扣押的寶馬車也返還給張。雷在“公安”方面的“特權”還體現在承攬工程上,經雷向郴州市消防支隊領導打招呼,個體建築商李某承接到了蘇仙區消防特勤站工程,並為其催要工程款。為此,雷也得到了7萬元“回報”。
2003年9月,經雷推薦,郴州市北湖區政府邀請同濟大學教授、上海同汶建築設計公司李某商談“郴城西區”開發項目規劃設計事宜。同年11月,同汶建築設計公司和郴州市北湖區草簽了規劃設計契約,雷在該契約上批示該項目不經招投標,直接給了同濟大學規劃設計。為了感謝雷的照顧,李某先後兩次在雷妻開設酒店等地,送給雷5萬元。
兒子婚禮收禮百萬
在李樹彪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發以後,雷淵利心慌意亂。在私底下,雷幾乎動用了全部的關係網打聽有關李的案件的查辦情況,但因特偵組的保密措施嚴密,雷淵利未能獲得有用訊息。在雷淵利被“雙規”以後,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對雷淵利的案件也展開了初查,紀檢委和檢察院的辦案人員研究好了縝密的查案方案,僅對雷淵利的個人情況就細化成了7個部分69個問題,內查外調的工作有條不紊地逐步深入,雷淵利大量收受賄賂的事實也逐步顯現出來,最後雷開始感到了恐慌,除了交代了挪用住房公積金給他人搞房地產開發、收受賄賂、包養情婦外,還有“利用兒子結婚、搬家、過生日、過年過節大肆收受紅包禮金”、“購買偽造的身份證、戶口簿、幹部檔案材料”等嚴重問題,僅2004年7月,雷淵利就利用他兒子的婚禮收受“禮金”達98萬元。
一名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透露,目前,雷的兒子正在英國劍橋大學深造,其兒子是“乾淨的”,而雷妻也主動上繳了數百萬元巨款,但兩人在婚姻上出現了裂痕。
從敢做敢為到“敢做敢拿”
外界傳說,雷淵利“很有魄力,膽子很大”。對於這一說法的詮釋是,坊間除了稱其“敢做敢為”,另有一說就是“敢做敢拿”。熟知當地官場的人說,雷淵利“敢拿”,有一個“優點”就是“既拿也辦事”。不過,雷淵利也有“拿了”不“辦事”的時候。據某嘉禾人士說,他的一個同鄉曾想承包桂(陽)嘉(禾)公路的一段工程,送了雷幾十萬元,不過,這個人最後並未能承接到此項工程。
坊間傳言,雷通過給建築商“批條子”、挪用大量的住房公積金以解決建築商們的資金短缺問題,從中收取“好處費”,其中比較典型的就是郴江河綜合治理工程,其中還涉及到雷的一些親屬。主管消防的雷淵利,還曾經為個體老闆向分管消防的部門打招呼,讓這名小老闆順利承包相關工程。另外,早期的郴州華天大酒店的建設問題,也是雷動用手中資金“擺平”的。
“給他送禮的都是些千萬富翁,不熟悉的、錢少的他還不收。”知情者介紹,不少建築大老闆為了討好雷淵利,除了送好處費外,還招聘了一批漂亮的“公關”小姐,月工資達數千元,不用每天準時上下班,只是在雷需要時,上門“服務”。
“三宗罪”
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至2005年4月期間,雷淵利利用擔任郴州市蘇仙區區委書記、永興縣縣委書記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在工作安排、工程承攬、解決政策優惠、減免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周吉等39人所送財物143次,折合人民幣總計949.5018萬元;挪用公款2650萬元;貪污公款18.74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雷淵利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949萬元,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之便,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2650萬元挪用給其他單位使用,進行經營營利性活動,謀取個人利益,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且情節嚴重;採取虛開發票的方法貪污18萬元,已構成貪污罪。
頻開酒店討好女人
雷淵利有一個愛好,就是開酒店,而且都開不長,短的一個月,長的也不過一年。每有新酒店開張,雷就四處大派請帖,有幸被邀出席者,少不得掏出一筆不菲的賀禮。而雷之所以頻繁地開設酒店、茶樓、休閒中心等場所,是為了討好所包養的女人。
據說,雷的婚姻是包辦的,夫妻兩人感情並不深厚,這種結合是中國式婚姻的悲劇。成為領導後的雷身邊自然不缺乏“知冷熱”的女人,並深得這些女人的“理解”。
為私生子建“生活基金”
1995年,雷淵利在郴州賓館認識的唐某,2001年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此後卻一個勁地向雷淵利要錢,不然就以“告發”相要挾,至2005年2月,她從雷淵利手裡先後弄到了“匯款”(實際上是雷的受賄款)31萬餘元。
1998年,雷淵利在當永興縣委書記時認識了一名姓黃的女子,黃某時年18歲,剛從技校畢業沒有工作,在賓館實習。與雷淵利結識以後她就被分到了該縣建設局工作,後又被送到北京大學法律自考班學習,隨後又成了郴電國際的職工,卻並不上班。雷淵利為她買了一輛賓士S500車和一輛皇冠3.0車。
黃某為雷淵利生了個私生子“貝貝”後,便以小孩今後的生活、讀書需要用錢為由,與雷淵利合謀建立700萬元的“貝貝生活基金”,後來假稱自己又懷了孕,“基金”增加到1500萬元。雷淵利先後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給了她400餘萬元。
2005年雷淵利接受某公司的請託,將造價1560萬元的“郴城西區”工程的駱仙西路建設項目批示改為“邀標”,讓請託人中標。春節前請託人給了雷淵利60萬元,雷淵利當即提供了黃化名“雷榮”的儲蓄卡號,讓人注入。
雷淵利案發後,黃急急忙忙從上海趕回湖南,將銀行存款和大量“細軟”轉移。在辦案中,檢察機關從黃等人處繳獲了車輛和銀行存摺、現金362.5萬餘元,還繳獲了大量美金、港幣和金條、鑽戒、勞力士手錶等貴重物品。黃因涉嫌窩藏轉移贓物罪也被依法逮捕。
情婦得權又得利
與雷淵利有“染”的女人還有一個姓邱,她也是雷淵利在永興時認識的。雷當上副市長以後把她調到了市城管局,還當上了科長。此人從雷淵利手裡得權又得利。據雷交代,雷給了她30萬元。
此外,雷還夥同她貪污公款18萬餘元。那是籌備2003年全國中小城市發展研討會,雷把她安排到後勤組裡管禮品。為了撈錢,雷淵利要她在採購會議紀念品時做手腳,指使邱可以多開10多萬元發票報銷,邱第一次多開了14萬餘元,雷說再多開一些,邱又多開了4萬多元,結果以虛開發票的辦法多報了18萬餘元,他們私分了。因涉嫌貪污罪邱某也被依法逮捕。
一名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介紹,特偵組花費數月偵結此案,共立案24人,其中除了雷的數名情婦外,還牽涉到郴州身價千萬甚至億元的房地產老闆多人,目前,特偵組已經挽回經濟損失3000多萬元。
對情人比對親屬更“大方”
2003年下半年,雷的堂姐雷淑玉、雷臘梅要其幫忙在市區購買兩套住房,並講明只付10萬元左右房款。雷找到了時任郴州市興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陳某,“懂味”的陳某決定送給對方兩套住房。2004年9月,雷的堂姐與“興隆”公司簽訂購房契約,並交付了2萬元訂金。同年11月,陳按照雷的要求把兩套裝修好的住房鑰匙交給了雷的堂姐。2005年元月,雷的堂姐將10萬元購房款交給雷,雷收下後自用。經評估、鑑定,兩套住房及裝修價值為31.6萬元。
與對親屬的“照顧”相比,對於情人,雷的出手則更大方。2001年雷幫助中建五局職工胡某承接到五嶺大道延伸工程,還批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借300萬元給開發區,用以支付胡的工程款。2004年6月,雷還幫助對方承接了嘉禾大道工程。為此,收受胡某20萬元的“感謝費”,身為副市長的雷淵利化名為“鄧力”,製作了一張假身份證,並藉此“身份”在銀行開戶,後因李樹彪案發,雷將身份證銷毀。而其中15萬元“好處費”,雷送給了情人唐
落馬紀實
2004年,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挪用公款1.2億元,通過珠海一地下錢莊兌換成港幣到澳門賭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近8000萬元。隨後,李的“後台老闆”是時任郴州市副市長的雷淵利的“內幕訊息”在坊間流傳開來。
2005年4月12日,受郴州市檢察院邀請,湖南多家媒體參加了“李樹彪案件查辦情況通報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兩天后,李樹彪的頂頭上司、郴州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長雷淵利,在家中被湖南省紀委特偵組“雙規”。來自湖南省紀委的訊息稱,李樹彪案串案15件21人,雷淵利正是其中之一。不久,湖南省高檢開始對雷的問題展開調查。
2006年3月17日,雷淵利因涉嫌受賄900多萬元、挪用公款2600多萬元、貪污公款18萬多元等項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2006年4月19日,此案在長沙一審開庭審理。
2006年9月5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兩起經濟犯罪案件,曾任郴州市副市長的雷淵利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決定對其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被告人雷淵利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懺悔摘要
雷淵利懺悔摘要
我今天現身說法的題目:貪慾使我進牢房,身敗名裂悔之晚。一怕進醫院,二怕進牢房。人一旦坐牢失去自由,其精神痛苦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
過去,我是在台上作報告,今天我卻是穿著囚服,以一個罪犯身份站在這裡,以自己沉痛教訓,給大家一個警示。
我的犯罪也是從貪開始,客觀上講,我本質不壞,家境貧寒,看到家境苦父母艱辛,讀書的時候,一直是好學生。在仕途順利,事業有成的時候沒有把握好自己。
1996年冬,一位朋友找我幫忙,調動他一位親人的工作,事後這位朋友送給我一個大紅包,開始我拒絕,但在朋友懇求下,我收了這個一萬元的紅包。此後,我給別人辦完事以後,總企望別人會有表示,甚至有時還會暗示。後來一次收受幾十萬元、一百萬元也臉不紅心不慌。
擔任副市長以後,分管國土資源,有時在辦公室等我批條的人排隊,我究竟做了多少批示自己也搞不清,客觀上為自己受賄犯罪創造了條件。
9年來,我收受了30多次賄賂達600多萬元。為撈錢,有時明知違規的事也鋌而走險。內心深處開始變質,開始尋求女人找刺激。弄得家庭不和睦,為滿足她們的金錢欲望,我大肆受賄。
在監獄,我悔恨交加。無數次反思,一個月就把全部的黑髮熬成了白髮。反思原因,一是放棄學習,忙於事務忙於應酬,忙於玩樂。第二是放棄了世界觀的改造。認為自己快60歲了,在位的日子屈指可數,不抓緊時間撈一把金錢,抓緊享受一把快樂,就沒有時間了。
第三,國家規定的財產申報,我沒有執行,每年春節後登記收受紅包的賬本,我也是象徵性地登記一些雞毛蒜皮之類。四是心存僥倖心理,現在社會上這樣做的,不只我一個人。
只有永遠的愧疚和無盡的自責,被捕後,想到自己身敗名裂,眾叛親離的悲慘下場,多少次心灰意冷,想一了百了。世上沒有後悔的藥,但任何人都能夠做到讓自己永遠不後悔,就是時時刻刻嚴格要求自己。
我寫了幾句順口溜,這是我一生的感悟:人生在世難百年,無論從政或從商,遵紀守法第一位,金錢女色切莫貪,一旦釀成千古恨,身敗名裂悔也晚,平淡自在過日子,勝過地位與金錢。
二審改判
2008年2月22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三罪並罰,決定對抗訴人雷淵利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三十二萬元。追繳抗訴人雷淵利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抗訴人(原審被告人)雷淵利,男,1953年10月2日出生於湖南省嘉禾縣,漢族,大學文化。原擔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任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系郴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因涉嫌受賄犯罪,2005年6月18日經郴州市人大常委會許可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逮捕。2006年9月4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三罪並罰決定對被告人雷淵利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被告人雷淵利犯罪所得,上繳國庫。宣判後,雷淵利不服,提出抗訴。
湖南高院審理查明,抗訴人雷淵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收受周吉等請託人經手所送財物671.0174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抗訴人雷淵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指使他人挪用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款265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且情節嚴重;抗訴人雷淵利利用職權,指使他人在採購會議紀念品時虛開發票並簽字報賬,侵吞公款總計18.74萬元,其行為構成貪污罪,依法應數罪併罰。在共同挪用公款、貪污犯罪中,雷淵利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
抗訴人雷淵利在挪用公款案發後,能主動、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貪污的犯罪事實,對其所犯受賄罪、貪污罪認定為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原審判決基本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鑒於在二審期間查證雷淵利有重大立功表現,對其減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