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國[原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

張志國[原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雜誌(法制日報社主辦)刊發了記者朱文娜采寫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因為該篇報導涉及時任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的張志國,1月4日,西豐縣公安局多名幹警趕到法制日報社對該記者進行拘傳,未果。“西豐警察進京抓記者事件”一時成為全國性大新聞。2月5日,鐵嶺市委到西豐縣宣布了免去張志國西豐縣委書記的決定,11月20日,鐵嶺電視台於晚間播報的“鐵嶺新聞”披露了張志國的新職務為沈(陽)鐵(嶺)城際軌道(輕軌)交通工程辦公室副總指揮。但2008年11月24日中共鐵嶺市委公告:張志國未獲得工作安排。

抓記者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雜誌刊發了記者朱文娜采寫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導了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的"簡訊誹謗"案。1月4日下午西豐縣公安局多名警察來到雜誌社,稱朱文娜采寫的報導通篇失實,嚴重影響西豐形象,已按“誹謗罪”立案。

2008年1月4日上午,西豐縣委宣傳部部長李福路、西豐縣政法委書記周靜宇趕到《法人》雜誌,找到雜誌總編輯王豐斌進行交涉,並與記者朱文娜見面。

當天下午5時左右,西豐縣公安局多名警察來到雜誌社,稱朱文娜因“誹謗罪”已經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況”。《法人》雜誌總編輯王豐斌向本報記者證實,西豐縣警方向他出示了警官證、對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及《拘傳證》 。

1月9日,西豐縣官方派人就《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被該縣警方以涉嫌誹謗刑事立案和拘傳一事,代表縣委縣政府專程登門向《法人》雜誌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 。

被免職

“西豐事件”發生後,鐵嶺市委於2008年2月4日召開常委會議,認為張志國在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領導責任,決定責令張引咎辭職,並向市委寫出深刻檢查。張志國深刻認識了錯誤,並於當日向組織上遞交了書面檢查和辭職報告。2月5日,市委到西豐縣宣布了免去張志國西豐縣委書記的決定,縣委書記一職由鐵嶺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克江兼任 。

鐵嶺電視台披露其履新職,鐵嶺市委否認

2008年11月20日,鐵嶺電視台於晚間播報的“鐵嶺新聞”披露了張志國的新職務。職務是沈(陽)鐵(嶺)城際軌道(輕軌)交通工程辦公室副總指揮 。但2008年11月24日中共鐵嶺市委公告:張志國未獲得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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