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損傷

雷射損傷,是由於雷射的熱效應、壓力效應和衝擊波引起皮膚組織炭化、氣化、變性,造成的燒灼性損傷和凝固性損傷。

疾病概述

事故發生時,多數受傷者感到眼前突然閃光,繼而出現一個不同顏色、不同大小的光斑或暗影,個別人眼部有衝擊感,與此同時,視力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重者短時間內不能分清眼前物體,有的傷後出現數小時的目弦及畏光。長期在雷射操作環境中工作者眼睛受到長期的影響。在操作和使用雷射器時,即使沒有直接被雷射照射,造成傷害事故的發生。可是雷射器所反出的射線通過其他物體或者牆壁等產生的微量反射,長期在這種環境中工作的人群,白內障的發病率極高。

疾病描述

雷射損傷是由於雷射的熱效應、壓力效應和衝擊波引起皮膚組織炭化、氣化、變性,造成的燒灼性損傷和凝固性損傷。組織損傷的程度取決於雷射種類、能量密度、曝光時間、組織性質(範圍、部位、厚度、色素等)。

症狀體徵

二氧化碳雷射可造成表淺皮膚燒灼性損傷。以燒灼性損傷為主的損害,輕則潮紅、充血水腫;重則紅腫局部附灰黑或淡褐色薄痂;更重者可形成潰瘍。摻釹釔石榴石雷射、氬雷射、紅寶石雷射可引起凝固性損傷,該種損傷時輕者組織呈灰白或灰褐色,邊緣有充血水腫;較重者邊緣紅腫明顯,並可出現水皰或血皰;更重者組織呈灰黑色壞死。

疾病病因

雷射的熱效應、壓力效應和衝擊波引起皮膚組織炭化、氣化、變性,造成的燒灼性損傷和凝固性損傷。

病理生理

雷射的熱效應、壓力效應和衝擊波引起皮膚組織炭化、氣化、變性,造成的燒灼性損傷和凝固性損傷。

治療方案

發生雷射損傷後,則按一般灼傷對症處理

預後及預防

由於雷射對眼可造成嚴重損害,故在皮膚損傷時,也應注意眼損傷的可能,並予以仔細檢查。使用雷射時應有嚴密的防護設施及操作規程,以避免誤傷皮膚和其它組織。

保健貼士

雷射防護鏡有多種類型,所用材料不同,原理各異,套用場合也不同。因此,要提供對雷射有效防護,必須按具體使用要求對雷射防護鏡進行合理的選擇。
選擇防護鏡時,首先根據所用雷射器的最大輸出功率(或能量)、光束直徑、脈衝時間等參數確定雷射輸出最大輻照度或最大輻照量。而後,按相應波長和照射時間的最大允許輻照量(眼照射限值)確定眼鏡所需最小光密度值,並據此選取合適防護鏡。選擇的具體條件主要有:
1、最大輻照量Hmax(J/m2)或最大輻照度EMax(W/m2);
2、特定的防護波長;
3、在相應防護波長的所需最小光密度值dmin
4、防護鏡片的非均勻性、非對稱性、入射光角度效應等;
5、抗雷射輻射能力;
6、可見光透過率;
7、結構和外形。

相關出處

現代皮膚病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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