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雲浮市委、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發〔2009〕15號),設立雲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雲浮市著作權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王樹雄為雲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

(四)加強對動漫、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五)加強對著作權的保護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和著作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轄區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的事業和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做好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和重大工程、重點設施建設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三)指導和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依法對文化經營和民辦演藝機構、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新聞出版單位及行業、業務進行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四)負責全市文物管理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地方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開展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和文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監管境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引進和播出。

(六)負責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掃黃 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隊伍建設。

(八)指導市級本系統行業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工作。

(九)負責對雲浮廣播電視台的監督管理。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擬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計畫、年度工作計畫;調查研究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態勢,擬訂發展政策;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財務、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局各項政務決策。

二、人事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培訓、黨群、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推動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企業文化藝術系列、新聞播音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三、文化藝術與社會文化科

綜合管理文化藝術事業和社會文化事業,草擬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等基層文化設施和業務建設;指導各類文化藝術的創作、研究、生產、活動和專業藝術團隊的業務建設,負責藝術培訓工作,辦理文化藝術團體的報批手續;辦理文化藝術出訪團體的審核、報批手續和涉外、涉港澳台地區文化藝術活動的審核、報批業務;管理中等藝術教育事業;協調、指導重大文藝活動及社會文化活動;協調、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館的現代化建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申報與評審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的檔案及資料庫;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承擔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四、文物管理科

負責起草文物博物事業的發展計畫及有關的管理辦法,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審核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維修項目、指導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等業務。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工作;指導市、縣(市、區)文博單位的業務建設;辦理重點考古發掘、保護、維修項目的審核報批業務;審核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維修項目、指導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等業務;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承擔市文物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文化市場與新聞出版管理科(加掛著作權科牌)

管理文化市場,參與擬訂文化市場行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文化娛樂、音像、書報刊、營業演出、營業性藝術培訓、美術品市場和文化藝術經紀活動;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藝(遊戲)機室、歌舞娛樂場所、演出場所等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審核市設立的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指導各縣(市、區)文化市場管理機構的項目審批審核和市場管理;負責文化市場管理法規的宣傳培訓;指導文化市場各行業協會工作。

擬訂新聞出版行業總體布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審批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的設立、印刷企業承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印件、印刷業經營者承接印刷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備案、加工貿易項下光碟進出口等事項;負責管理印刷業;負責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複製管理工作;負責著作權管理,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新聞單位記者證審核工作;負責內部資料的印刷、審核等管理工作。

負責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協調指導對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的前置審批工作。

六、廣播影視管理科

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節目進行管理;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的審核工作;負責電影發行、放映管理、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發放工作。

直屬機構及職能

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與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機構,正科級。負責對全市文化市場的綜合執法。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全市文化市場的綜合執法。依法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依法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依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檢查和重大執法任務及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等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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