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文廣新局

根據《中共新興縣委、新興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興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委發〔2010〕5號),設立新興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與縣委宣傳部合署辦公,加掛“新興縣著作權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和著作權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省的有關法律法規,起草我縣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的事業和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做好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和重大工程、重點設施建設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三)指導和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依法對文化經營和民辦演藝機構、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新聞出版單位及行業、業務進行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四)負責全縣文物管理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地方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五)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開展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和文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監管境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引進和播出。

(六)負責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負責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隊伍建設。

(八)指導縣級本系統行業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工作。

(九)負責對新興廣播電視台的監督管理。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起草文化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計畫、年度工作計畫;調查研究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態勢,擬訂發展政策;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財務、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資產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局各項政務決策;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培訓、黨群、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和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推動文化系統文化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企業文化藝術系列、新聞播音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二)社會文化股。

綜合管理文化藝術事業和社會文化事業,起草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館、鎮綜合文化站等基層文化設施和業務建設;指導各類文化藝術的創作、研究、生產、活動和專業藝術團隊的業務建設;負責藝術培訓工作;辦理文化藝術團體的報批手續;協調、指導重大文藝活動及社會文化活動;協調、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館的現代化建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申報與評審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的檔案及資料庫;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承擔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三)文物管理股。

負責起草文物博物事業的發展計畫及有關的管理辦法;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審核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維修項目、指導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等業務;宣傳貫徹《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出境、宣傳等工作;指導博物館的業務建設;辦理重點考古發掘、保護、維修項目的審核報批業務;審核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維修項目,指導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等業務;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承擔縣文物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文化市場與新聞出版管理股(掛著作權股牌子)。

管理文化市場,參與擬訂文化市場行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文化娛樂、音像、書報刊和營業演出活動;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藝(遊戲)機室、歌舞娛樂場所、演出場所等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審批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負責文化市場管理法規的宣傳培訓;指導文化市場各行業協會工作;擬訂新聞出版行業總體布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出版物印刷企業、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審核工作;負責管理印刷業;負責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複製管理工作;負責著作權管理,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新聞單位記者證審核工作;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的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對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負責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協調指導對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工作。

(五)廣播影視管理股。

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地方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節目進行管理;負責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設施許可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有線廣播電視台開辦視頻點播業務、廣播電視台(站)年檢的審核工作;負責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

其他事項

(一)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著作權局) 在著作權管理方面,以縣著作權局名義行使職權。

(二)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單位,負責對全縣文化市場的綜合執法及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屬單位

新興縣文化館

新興縣文化館是新興縣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位於新興縣新城鎮中山路55號縣文化藝術中心內,建築面積2500平方米。新興縣文化館始建於1952年,起初為縣民眾教育館,1997年1月建立新館。現有編制15人,其中本科文化程度1人,大專文化程度6人,中專2人;獲中級專業技術職稱6人,初級技術職稱2人。

新興文化館在縣委、縣政府和宣傳文化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文藝工作的“兩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大力發展文化藝術生產,組織與輔導民眾開展文化活動,承辦重大民眾性的節慶演出、展覽,組織民眾文藝創作,培訓各類藝術人才,收集整理和保護民族民間文化遺產,開展社會公共文化服務和對外文化交流等。

新興文化館的陣地設施基本配套齊全,目前,館內設有文藝創作、美術創作、音樂創作、藝術輔導等功能室,並組織了業餘藝術團、少兒藝術團等演出團體。同時設有文化藝術培訓廳、交誼舞培訓廳、書畫展覽廳、藝術綜合培訓廳、排練廳等各類功能室,不定期舉辦各類藝術培訓班、講座、培訓班等;每年舉辦或協辦大型專題文藝活動和節假日文藝活動60多場次,大中型書畫、藝術、圖片等展覽10多場,近三年創作人員獲得國家、省、市級獎項30多個。近年來,新興縣文化館先後榮獲“全國二級文化館”、“廣東省一級文化館”、“雲浮市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新興縣圖書館

新興縣圖書館是國家(縣級)二級公共圖書館。創建於1985年1月,新館於1994年1月落成,座落在縣城中心的中山公園內,建築面積1750平方米。館內環境優美,是適合讀書、優閒的好地方。館內設有8個功能室(共有397個閱覽座位):流動圖書館(可容納150人)、少年兒童閱覽室、圖書外借室、綜合閱覽室、多媒體閱覽室、贈書內參室、自修室、課室(可容納70人)。各閱覽室均實行全開架借閱,其中多媒體閱覽室可供讀者上網、觀看軟體、光碟,進行電腦培訓等。

全館在職工作人員10人,其中大專文化8人,初級職稱8人。圖書館藏書9萬多冊,為秉承“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實行每周六天開放的工作制度,並通過館內閱覽、外借、諮詢、舉辦展覽、講座、徵文等讀者活動向社會提供多渠道、多層次的服務。

圖書館於1999年開始電腦編目數據。2003年得到省館的支持,新興縣圖書館設立了全省首家流動圖書館,每年將至少有1.2萬冊新書供讀者免費閱讀。在2004年8月建立起館內區域網路,現引進“廣東省中山圖書館管理系統”,有380萬冊藏書和超海量數位化資源為依託,流動圖書館提1.2萬冊新書館內閱覽;1200種中外經典電子圖書光碟閱讀;50萬種電子圖書、1200萬篇期刊論文在線上檢索和原文提供;12萬篇博士碩士學位論文,16萬篇學術會議論文在線上檢索和原文提供;1.4萬種外文期刊的數位化資源庫檢索;30個事實型資料庫檢索;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中心的各項服務等。實現了圖書的編目、借閱流通和公共檢索的電腦化管理。本館每年發放成人和小兒閱覽證、外借證3000多個,每年進館20萬多人次,外借8、9萬冊次,舉辦讀者活動20多次。

新興縣博物館

新興縣博物館位於新城鎮中山路72號(中山公園內),是縣文化局屬下的一個股級事業單位,它的前身是縣文化館內設的文物組。1995年12月13日,中共新興縣委、縣政府、縣編委同意成立“新興縣博物館”。1997年10月1日,新興縣博物館正式成立並舉行掛牌儀式。2000年1月30日,新建的博物館大樓落成剪彩。

縣博物館樓高4層,建築面積為1850平方米,總投資250萬元,內設工作室、辦公室、庫房、保衛室和三個展覽廳,其中一、二層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兩思教育”圖片展覽,三樓為文物展覽,四樓為我縣籍著名書畫家勞崇聘書畫展廳。

縣博物館原有館藏文物168件,其中二級品7件,三級品48件。1983年以來。文博人員通過各方努力,又蒐集和徵集了一批文物,現已達到1800多件,按國家對博物館規定的風險評定標準,縣博物館為二級風險博物館。

縣博物館現有文博專職管理人員5名,其中本科學歷1名,大專學歷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