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是主管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部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計畫生育工作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協調工作。
(六)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七)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研究和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
(八)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
(九)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與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職能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現設有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發展規劃與信息科、宣傳教育科、科學技術服務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和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管理科等7個科(室),其中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公室(簡稱市人口考核辦)掛靠市人口計生局管理。同時下轄三個正科級的事業單位:市計畫生育協會、市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局機關現有行政工作人員17名,後勤服務人員3名。現有17個行政編制的人員中,大專學歷以上有16人,占94%,其中本科學歷的有11人。現任領導班子由3人組成,局長1人、副局長2人,文化都在大專學歷以上。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辦、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黨務、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投入機制;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財務統計及家庭獎勵扶助統計工作;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政策法規科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建議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的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起草重要的文稿;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聯繫兼職委員單位等的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企業及省駐雲浮單位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等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貫徹執行省人口規劃;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的計畫;分析人口發展的動態,研究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與信息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管理科
擬訂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檔案、報告;承擔協調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有關工作;推動完善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管理機制;組織有關部門、有關專家對全市綜合治理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評估,督促、檢查全市各地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