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雲浮市委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發〔2009〕15號),設立雲浮市發展和改革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領導及分工

梁仁球(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的全面工作。

李日平(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農村經濟科。

黃榮耀(副局長):分管投資管理科。

葉仲豪(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社會發展科、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服務中心。

李水友(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分管綜合監測科、體改政策科。

黃 朴(調研員):分管工交財貿科、市重點項目辦公室。

鄭炳炎(副調研員、局工會主席):分管市經濟動員辦公室;負責掛鈎扶貧、局行政中心視窗、工會等工作。

機構設定

市發展和改革局設7個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

(二)綜合監測科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組織上報下達;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監督年度經濟運行,提出調控對策和建議;起草季度、年度分析綜合報告,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組織和研究提出季度、年度經濟預測目標;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對宣傳媒體發布綜合性的信息;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

(三)體改政策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穩定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提出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以及相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四)投資管理科

研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編制固定資產投資的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市級財政投資項目建議,協調項目單位籌措建設資金;上報省級以上審批許可權投資項目,審批限額內投資項目;依法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訂我市招投標配套規範性檔案;對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標範圍、招標組織形式以及招標方式進行核准;研究擬訂對市有關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的具體規定,建立完善項目稽察監測制度;協調、組織實施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稽察。

機構二

(五)農村經濟科

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關問題,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水利、水電、沼氣、氣象、土地利用和基礎測繪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農村經濟開發計畫工作;組織編制下達農林水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配置、節約規劃與生態建設規劃。

(六)工交財貿科

綜合分析工業、交通、能源、環保以及服務業的重大問題,統籌工業、交通、能源、環保、物流、服務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交通發展、重大技術裝備的發展和推廣套用、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工業開發園區、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的重大問題;參與協調幹線鐵路項目和城際軌道交通網路規劃與建設工作;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提出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能源體制改革有關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發展工作,參與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規劃能源重大項目布局;承擔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裝備產業發展;參與能源預測預警、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組織擬訂現代物流業和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和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的發展狀況,協調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節;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市內儲備,組織申報糧食、棉花、石油、煤炭等重要商品的進出口配額;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參與研究財政、稅收和融資等政策;審核上報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參與協調促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等融資重大問題;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上報工業、交通、能源、環保等基建項目;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和審核上報外商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境外投資項目、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國家鼓勵類投資項目確認書;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七)社會發展科

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研究和銜接社會發展領域(包括人口和計畫生育、教育、衛生、文化、科技、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方面)的發展政策;協調社會發展領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參與研究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銜接平衡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結合及相關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職責調整

(一)加強巨觀管理。

1、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完善政府投資管理,搞好重大項目布局,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對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城鄉、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2、及時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許可權。屬於規定許可權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按國家規定需核報國家發展改革部門、省發展改革部門和市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或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的項目外,區分不同情況由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3、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外,由行業管理部門制定。

4、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新增的職責。

研究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提出開發利用、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協調推進能源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

(三)劃出的職責。

1、將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職責劃給市規劃編制委員會。

2、將擬訂和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的產業規劃及產業政策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國內外經濟形勢及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組織申報國外貸款建設項目並監督其資金的使用;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協調重大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按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招標投標工作。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做好相關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解決交通運輸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業發展、現代物流業發展、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以及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能源開發和利用,提出綜合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對能源產業的管理,推進能源結構戰略性調整,擬訂能源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的發展狀況,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協調能源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

(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

(九)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市重點項目辦公室

市重點項目辦公室為正科級建制,受市發展和改革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研究提出改善重點項目建設環境、促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措施和建議,協助重點項目單位組織重點項目的建設實施;跟蹤分析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加強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溝通,做好重點項目的攻關服務、報批和資金籌集等工作。

(二)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為正科級建制,受市發展和改革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研究編制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計畫和經濟動員預案,檢查督促各項規劃、計畫的落實;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的關係,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和經濟動員演練;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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