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有關配套法規,並檢查落實;草擬計畫生育有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提出相關的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三、根據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和落實;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四、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調查、考核及相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五、負責本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指導、協調工作。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制定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套用科學研究的規劃,組織實施省、市和區級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科研課題。
九、指導全區計畫生育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服務工作。檢查和指導計畫生育服務機構的管理和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圍繞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指導和監督藥具的使用和發放;
十、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國家、省、市和區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管理、監督社會撫養費的使用;定期審計各項經費的使用。
十一、負責本區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員工作的對外交流和合作;組織實施有關的國際援助項目;聯繫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與社區的工作。
內設機構
雲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區委、區政府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政務信息、計畫總結、保密保衛、接待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協調,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機關財務、行政管理等事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國家、省、市和區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以及計畫生育藥具經費分配計畫;組織評估中央、省和市補助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避孕藥具專項經費使用效益,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負責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人口與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公務員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青、婦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研究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和法規檔案草案,督促檢查全區執行有關法規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地方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的計畫生育管理與考核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管理、指導和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三)業務股
負責編制人口計畫,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規範;加強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目標責任制日常檢查考核工作;制度本系統計算機統計的開發套用,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指導各鎮(街)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調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髮放;制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和服務網路建設、優生優育服務的開展;做好計畫生育藥具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協調、指導工作。
人員編制
雲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