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雨格諾派,16~17世紀法國新教徒形成的一個派別。又譯作胡格諾派(Huguenots)。該派反對國王專政,曾於1562~1598年間與法國天主教派發生胡格諾戰爭,後因南特敕令而得到合法地位。後又遭迫害,直到1802年才得到國家正式承認。十六到十七世紀法國新教徒(加爾文派)的稱呼。一般認為得名於德文“結盟者”(eidgenossen)。主要成分為反對國王專制、企圖奪取天主教會地產的新教封建顯貴和地方中小貴族,以及力求保存城市“自由”的資產階級和手工業者。
發展史
1517年宗教改革運動自德國開始,路德的著作廣傳歐洲各地,運動也在法國展開。1534年,加爾文等新教人士被迫逃亡;迫害繼續進行,由個別處死發展成為大規模屠殺。
1559年各地胡格諾派人士在巴黎開會,擬訂信仰聲明。該派深受加爾文教義的影響,因此屬於歸正宗而不是路德宗。
1562年法國宗教戰爭爆發,斷斷續續直到1598年。
1572年8月巴黎發生著名的聖巴托羅繆慘案,暴行擴展到法國全境。
1598年法蘭西國王亨利四世頒布南特赦令,賜予胡格諾派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治自由。但17世紀20年代路易十三在位期間,內戰重新爆發,胡格諾派失敗。1629年6月簽訂阿蘭和約,胡格諾派僅保留信仰自由,而完全喪失軍事優勢。
1685年10月路易十四宣布撤消南特赦令,數年內法國新教徒被迫逃亡者達25萬以上,大部分逃往英格蘭、普魯士、荷蘭或美洲。
1745-1754年期間,迫害胡格諾派的運動又起,但此時已為輿論所不容。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議會確認宗教自由,新教徒亦可擔任任何公職或從事任何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