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黨務辦公室
負責黨建、村建、文秘、檔案、信訪、內外聯繫、綜合協調、後勤管理;搞好公務員、黨的機關工作者的考核獎懲,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抓好民兵、工會、青年、婦女等群團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指導監督鎮各鎮直單位開展工作;承辦黨委、人大、政府換屆選舉等工作;完成黨委、人大、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具體負責人大、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編制、老乾、老齡、關工委、宣傳、統戰(對台)、武裝、工會、青年、婦女、文秘後勤等工作。
二、財經辦公室
負責管理全鎮的財經收支,執行國家財稅政策。實行財政監督。管理國有資產;擬定全鎮財政預算草案,執行本鎮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預算;制定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規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蒐集整理全鎮基本統計資料,為鎮領導工作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具體負責財政、農稅、保險、審計、計畫、統計、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村務財務等到工作。
三、農口辦公室
負責編制農業、林業、水利交通發展規劃和農技推廣計畫;搞好土地開發,加強小城鎮建設,加強農田基本建設和保護,管理農業資源和能源,抓好全鎮和植樹造林和森林防火、國土綠化和林政管理、水利設施建設,加強水政管理,處理山林、土地、水事糾紛;制訂鄉村建設規劃,保護生態環境,完成黨委、政府交辦和其他工作任務。具體負責農業、林業、果業、畜牧業、水利、水電、交通、資源管理、鄉村建設、老建扶貧等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優撫;落實人口計畫,搞好計生服務,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全民科學文化知識;發展廣播電視事業;抓好農村醫療事業,開展農村體育活動;組織救災搶險,掌握和上報災情;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具體負責民政、計畫生育、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視、科協等工作。
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抓好全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進依法治鎮進程,處理民事刑事糾紛和各種突發事件;根據縣綜治委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工作部署,研究貫徹措施,並組織、協調、督促各部門抓好落實;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和重大問題,及時向縣綜治委報告;組織開展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式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新路子;發現和培養典型,總結交流經驗,鼓勵先進。推動後進;辦理鎮黨委政府及綜治委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六、人大辦
負責人大會的籌備工作,開展調查及視察活動,負責對基層單位人員的工作評議,負責做好代表提出的議案、意見、建議整理工作。
七、計生辦
負責全鎮育齡婦女生育工作,負責“四項手術”工作的落實,負責會鎮婦女的跟蹤調查工作,做好全鎮的計畫生育工作。
八、民政所
負責全鎮民政工作,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鎮黨委、政府搞好民政工作。貫徹執行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報、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實現應保盡保,應保才保。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政策,使鰥寡孤獨人員、孤兒應保盡保;做好敬老院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規劃所
宣傳,貫徹《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村莊和集鎮規劃編制工作,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黨務辦公室、財經辦公室、農口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人大辦、計生辦公室、民政所、規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