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八)行業管理科。 (九)企業科(軍工科)。

簡介

根據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雅委發〔2010〕13號),設立雅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掛雅安市中小企業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經濟委員會負責經濟運行的綜合管理職責、工業行業(除煤炭行業)管理職責、中小企業管理職責以及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職責,原市信息產業辦公室(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研究制定全市煤炭、電力等能源行業發展戰略、規劃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雅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市工業結構布局和調整。
(二)負責擬訂和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富民強市戰略。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市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電力行政、電力行業、電力企業監督管理。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市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市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五)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訂並實施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上報、審批、核准、確認和登記備案,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
(六)負責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依法承擔全市工業節能監察監督工作。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負責對全市工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指導全市非公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牽頭承辦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市大企業大集體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部門、企業、農村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組織開展信息化宣傳普及教育。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無線應急通信技術保障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省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和推動工業和信息化企業跨區域、跨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及兼併、重組。
(十六)繼續承擔市國資委分設前原市屬國有工業企業改制相關遺留問題的處置和維穩工作。配合落實工業企業軍隊轉業幹部和原工業企業退休教師相關政策。負責市屬以上非國有工業企業的維護穩定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雅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安全、衛生、綜治、維穩及值班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目標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安排有關科室辦理經市政府批准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人大、政協提案的牽頭組織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資金及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直屬單位財務、資金和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
(二)綜合科。
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制訂並監督實施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牽頭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研究並組織實施重要產業區域、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區域間規劃銜接和區域間產業合作,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編制及重大產業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負責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承擔領導講話、綜合文稿的起草、工業經濟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承辦市工業化城鎮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產業政策法規科(市減負辦)。
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貫徹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政策確認;負責汽車行業管理,指導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社會中介組織發展;起草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區域發展戰略研究;組織起草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綜合協調委內各科室經辦的經濟法規、規章工作;指導、協調企業普法教育和內部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辦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
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市場監管,依法辦理加油站改、擴建審批;負責成品油、天然氣供應及安全應急管理,牽頭負責大件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工業用地配置和調控,協調工業用地審批;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落實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及開拓國際市場;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兼併重組;組織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五)技術進步科。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貫徹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創新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方針、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並監督實施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畫;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監督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依法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企業技術創新政策的貫徹措施,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重大技術創新專項,編制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牽頭推進工業設計;負責旅遊工藝品開發工作;組織引入風險投資;負責重大技術裝備和機械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計畫。
(六)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省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承辦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專項大檢查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節能監察科。
組織編寫全市工業節能監察規劃和每年的節能監察工作計畫;依據節能法律法規,對雅安市行政區域內的工業用能企業、用能設備設計和製造企業實施節能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實施產品能效對標和節能自查,依法實施節能審計和現場監察;對主要耗能設備和工藝能源利用率進行檢驗測試;開展節能宣傳、培訓工作,傳播節能信息,進行節能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機制的開發和推廣套用;參與技改投資項目節能篇(章)的論證和審定工作,配合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節能產品認證,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用能產品能效標識檢查;承辦省工業節能降耗辦公室和省節能監察中心的具體工作。
(八)行業管理科。
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貫徹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負責實施鋼鐵、釩鈦、有色、建材、化工、醫藥、輕工、紡織等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監測行業運行態勢,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負責省藥品儲備管理,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落實相關支持政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市高載能工業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企業科(軍工科)。
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指導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擬訂貫徹鼓勵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開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基地縣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負責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監測行業運行態勢,貫徹行業的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建設工作。
(十)電力科(雅安市電力行政執法支隊)。
研究提出全市電力工業發展方針政策、體制改革方案,行使電力行政和電力行業監督管理職責;研究制訂電力生產、供應、使用的調控目標和方案,開展全市地方電力系統電網運行調度的協調和指導,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管理;協調處理電網安全和經濟運行的重大問題;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電力法律法規,負責開展用電檢查培訓和監督,調解發、供、用電糾紛,依法查處破壞電力設施和竊電等電力違法違規行為,指導電力企業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縣(區)電力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和監督,做好電力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管理和工作指導;依法辦理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研究提出電力價格政策建議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參與電力建設項目的技術方案審查,組織電力建設項目的投產啟動驗收工作;指導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力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審查和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工作;具體指導雅安市電力協調服務中心工作,指導電力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勞動與安全生產指導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督促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安全生產的技術改造;負責民爆行業安全和物品流通秩序的監督管理,做好民爆流通企業經營資格的審查確認;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勞動保護和勞動仲裁等法律法規;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技術指導、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協調處理工業企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涉及企業安全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信息化與產業服務科(市科技信息動員辦公室)。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信息服務業和軟體業行業管理;組織申報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專項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國家級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承擔軟體和電子信息產品製造企業和產品認定;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的套用與推廣;負責委機關網站建設和維護。
(十三)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四川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雅安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髮展規劃和無線電頻譜規劃;依法查處無線電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組織重要時期、重點區域、重大活動的無線電安全保障,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市場;負責協調處理軍地及市際間無線電行政執法和無線電頻率管理相關事宜;負責收繳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負責指配無線電頻率和台站呼號;審批無線電台(站)建設規劃,核發電台執照,實施年檢驗證;負責無線電台(站)的日常管理;負責無線電設備型號核准及進口審批;在省無線電辦公室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各縣(區)無線電派出機構的監督檢查和頻率台站管理,無線電管理相關協(學)會工作指導;負責全市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情況下無線電應急網的技術支持;負責市境內的無線電監測和對市無線電監測站的管理。
(十四)人事科。
負責黨委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委機關的幹部考察、任用、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承辦經濟類、工程類初、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轉報,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指導系統內的精神文明建設;牽頭負責機關工、青、婦等群團組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協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指導協調企業人才的培訓和交流工作。
(十五)離退休管理科。
具體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及企業離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時事政治學習和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負責做好離退休人員來信來訪的處理和接待工作;配合委人事、財務做好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相關待遇的落實工作。
(十六)監察室(信訪科)。
負責檢查本系統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受理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不服從行政處分決定或者行政處分覆核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從監察決定的申訴;督促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糾正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及效能建設情況;承擔2008年9月1日前原市屬國有工業企業改制相關遺留問題的處置和維穩工作;配合落實工業企業軍轉幹部和原工業企業退休教師相關政策;負責市屬以上非國有工業企業的維護穩定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機關行政編制47名。其中:主任(兼市中小企業局局長)1名、副主任4名;紀委書記、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總經濟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6名。核定工勤人員編制(控制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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