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修主義

隱修主義

隱修主義或修道主義發源於早期基督徒的禁慾主義生活。據教會史 記載,埃及的安東尼(約 250—356)是基督教修道主義的創始人。大約 315—320 年間,埃及的帕科米烏(約 292—346)不滿意分散的修道生活, 於塔貝尼希創建了第一座基督教修道院,並建立了一套修院制度。安東 尼的獨居隱修和帕科米烏的集體隱修在埃及並存發展,並傳到帝國其他 地區。

巴西略修院制度

凱撒利亞主教巴西略(329—379)繼承了帕科米烏的傳統,形成 小亞細亞的隱修主義,建立了“巴西略修院制度”,對基督教東派教會 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以後東派教會的修院制度基本上是沿襲巴西略 主教所規定的一套方針。
西派教會的修道主義是由東派教會的亞歷山大里亞主教亞大納西 (約 239—373,又譯阿塔納修)傳入的。由於哲羅姆、安布羅斯、奧古 斯丁的榜樣和提倡,到公元 4 世紀中葉以後,獨修和集體隱修二種隱修 制度在整個西部地區確立起來。義大利維爾色里主教優西比烏(?— 371)最先在所轄教區內,要求神職人員過隱修生活,以後逐漸成為制度, 改變了隱修主義原有的與東部一樣的平信徒特色。

本尼狄克修道制度

西部的隱修主義長期處於混亂狀態,各隱修院都有獨立規章,紀律 鬆弛。西派教會的隱修士本尼狄克(480—547)對此進行了一場重大改 革。他於 529 年在卡西諾山上建立了本尼狄克修道院,形成了“本尼狄 克修道制度”,對西派教會產生了重大影響。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西派教會的修院制度是以本尼狄克修道制 度為樣板的。本尼狄克制定了嚴厲的《本尼狄克會規》,禁慾、安貧、 聽命是其核心內容,救贖論是其神學理論基礎。本尼狄克會規規定,修 道院就是一個自給自足的教會據點,全體修士必須絕對服從修院院長, 禮拜是修士的首要職責,勞動和讀書也受到重視。要做修士必須經過一 年修道生活的考驗,一旦發了“絕色、絕財、絕意”的“三絕”誓願, 終身不得翻悔。本尼狄克會規為修道生活規定了 72 條準則,其修道制度 比東派更為嚴格,它要求所有神職人員都須奉行禁慾、苦修、獻身上帝, 而東派教會只要求主教和主教人選嚴格過修道士的生活,這是東西修道 制度的一個重要差別。

凱爾特隱修主義

另外,約 7 世紀以前,與本尼狄克制度並存的還有一種注重神秘主 義和苦行,不注重紀律的“凱爾特隱修主義”,其特點是實行修院院長 世襲的氏族制組織形式,在不列顛盛極一時。後來羅馬教會控制了不列 顛,該修院也採取了本尼狄克制度。本尼狄克修道制度和修道院到查理 曼時代,由於皇帝的支持,獲得了普遍發展,其經濟實力也相當雄厚, 對於查理曼大帝的統治起了重要作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