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明末清初,因受社會發展、城市建設、燈市遷移和坊市制度的影響,東四商業區更加繁榮,隆福寺廟會也逐步演變為商業性集會。明朝定都北京後的一系列城市建設,改變了原有的交通條件,使原來由水路進京的漕糧,和貨物只能從通州下船,改走陸路,由朝陽門進京。因此,地處交通要道的東四地區商業也就日益繁榮。明朝,京師每年正月八至十日,集東華門外,曰燈市(至今北京東華門外,還有“燈市口”的地名)。
貴賤相,貧富相易貿,人物齊矣。到了清初,燈市化整為零,分散在四城舉力,東四牌樓即被闢為皇城東北新燈市中心。每所燈市散後,一些遠道而來的商賈大都要在隆福寺附近進行交易數日,待所余貨物賣盡後方才返回。這樣,隆福寺廟會上便出現了與宗教無關的貿易活動。廟會上所經營的商品種類繁金,以奢侈品和書籍最為著名。
到了清朝末年,隆福寺廟會已演變為純商業性集市。開廟時節,“百貨俱備,遊人甚多,絕不禮佛”。除了固定的店鋪外,攤販多為流動商販,其內部也有一定程度的組織管理。以保證彼此都有穩定的營業地點,這既利於經營,又便利了老主顧。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清政權日趨衰敗,北京原有的“東富西貴,南賤北貧”的居民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
廟會上經營日用消費品的行業大量增加,品種齊全,“用物不分滿與漢,食物不分冷熱葷素酸鹹甘苦辛”。逛車次廟會,竟然“左右循行晨至午”,可見廟會規模之大。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刊行的戴璐《藤蔭雜記》中這樣描述當時的隆福寺廟會:“廟市惟東城隆福、西城護國二寺。百貨具陳,目迷五色,王公亦復步行評玩。
鮑西岡有句雲'三市金銀氣,五侯車馬塵',足括廟市之勝”。正所謂:“百貨駢闐廟市開,招呼隆福寺中來。”辛亥革命後,皇城開禁,內外便行,四城居民的商品交換活動更加頻繁。隨著中國近找鐵路運輸業的興起,火車站所在地的前門地區迅速發展成為最大的商品集散地和商業中心,造成北京城愉商業中心的南移。更由於東安市場的興起和古玩書畫業南遷至琉璃廠文化街,隆福寺廟會的銷售對象逐漸轉向社會下層,形成了以日用品和風味小吃為主的經營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