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失業保險費的征繳、稽核、管理工作;(二)負責失業人員的接收管理及其失業保險金的審核、拔付、發放工作;
(三)負責就業創業基金的籌集、管理、使用和監督檢查;
(四)負責審批、辦理“4050”人員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下崗職工內退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工作;
(五)負責審核、發放從事公益性崗位和後勤服務性崗位人員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費;
(六)負責審核、認定困難企業職工的生活補助;
(七) 負責“零就業家庭”成員審核和就業安置工作;
(八)為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或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發放社會保險補貼;
(九)為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代辦《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和稅費減免手續,並提供小額貸款擔保;
(十)負責街道(社區)勞動保障事務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及創業就業促進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編制3名 職數1名(二)財務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三)征繳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四)稽核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五)管理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六)再就業辦公室 編制2名 職數1名
(七)宣傳教育科 編制2名 職數1名
(八)創業指導科 編制2名 職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