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水務局

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陽江市和本市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定水行政工作的地方性規定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陽春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

(二)統籌全市城鄉水務建設和管理;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的論證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負責計畫用水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主管本市河道、湖泊、水庫、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水道、人工湖),並組織指導整治;負責江河、湖泊、水庫及排水(污)管網水量、水質的監測;審定水域的納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區劃分,組織制定本市水環境治理規劃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本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協調並仲裁各鎮(街道)之間的水事糾紛。

(六)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核;組織實施國家水務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範,起草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城市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務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務工程;負責水務工程建設管理及其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管理;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鎮級水務工作。

(九)負責編制水務建設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市本級水務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水務行業多種經營,研究提出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管理本局直屬事業單位。

(十)負責本市水電、農村水電電氣化和機電排灌發展長遠規劃、近期規劃以及江河的水力開發,指導水電站、機電排灌站安全運行、技術革新。

(十一)負責本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制度;負責排水許可管理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監督供水、排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主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搶險及防範應對低溫冰凍災害工作。

(十三)負責水庫移民工作。

(十四)主管本市水務科技、對外合作交流和水務信息化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廣東省水利廳、陽江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陳佐雄局長、黨組(黨委)書記:負責局黨政的全面工作,兼管財務審計工作;掛點東湖水庫工程管理處。

王成運副局長:分管水政水資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工程招投標、水保農水、信訪、安全生產及局機關事務;掛點合水水庫工程管理所、合水水利電力管理所。

陸祖威副局長:分管三防、水利水電工程勘測設計及建管中心工作;掛點長沙水庫工程管理所、響水陂工程管理所、三甲水利電力管理所、潭水水利電力管理所。

黎運樞副局長:分管城市水務、水利移民安置及河道堤防;掛點西山陂工程管理處、陂面水利電力管理所、圭崗水利電力管理所。

冼業興總工程師:分管規劃計畫、農村機電、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督;掛點北河水庫工程管理處、松柏水利電力管理所、春灣水利電力管理所。

譚炯聰副書記:負責局黨組(黨委)的日常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招商引資和計畫生育工作;掛點長盛水電有限公司、泰源水電有限公司、河朗水利電力管理所、石望水利電力管理所。

張廣富副主任科員(黨組成員):協助譚炯聰副書記工作,分管工青婦組織建設、水利綜合經營管理中心工作;掛點崗美水庫工程管理所、崗美水利電力管理所、河口水利電力管理所。

鍾開保主任科員:協助陸祖威副局長工作,掛點機電排灌管理總站、永寧水利電力管理所、馬水水利電力管理所。

李其遠副主任科員:協助冼業興總工程師的工作,掛點沙表水庫電站、張公龍水電站、雲霧二級站、園潭水電站。

黃昌貴副主任科員:負責市自來水公司的全面工作。

游啟標副主任科員:協助王成運副局長工作,掛點水電物資管理總站、八甲水利電力管理所、雙滘水利電力管理所、春城水利電力管理所。

內設機構

市水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信息、保密、信訪、檔案及對外宣傳、招商引資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及防火防盜工作;歸口管理安全生產。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務、宣傳教育、統戰、青年、婦女、紀檢監察、工會和計畫生育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查處違紀案件,受理控告、申訴舉報工作;負責職工培訓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業職務的評聘。

(三)規劃計畫股。

組織制定水務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及綜合平衡水務各類專項規劃,對各類水務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與規划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協調;指導鎮級水務規劃工作;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審核中、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市級水務建設資金規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議計畫;承擔水務綜合統計工作。

(四)財務審計股。

負責編制、執行水務年度部門財務預決算;承擔水務資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設管理的審計監督及績效評價;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水務企業的發展、改革和經濟合作;負責水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和管理;承擔水務資金和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五)水保農水股。

指導本市農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編制農村水利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監測、預報公告,協調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審核市立項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村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和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農村機電股。

負責小水電行業監督管理;承擔水電站、電排電灌站的立項審批、申報工作;負責水電站、電排電灌站的建設管理、安全生產、技術革新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工作。

(七)水政水資源股。

對本部門制訂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水行政執法監督和本系統的普法工作;承辦本局的行政應訴工作;協調各鎮(街道)之間的水事糾紛;組織制定本市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節約用水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計畫用水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水量分配調度方案;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監督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承擔河道采砂的管理與監督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督供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八)建設管理股。

負責水務工程建設程式與運行的管理;指導、組織水務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涉及的編制、審核和審批;負責本市重要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督辦;指導水務工程的招標投標、工程質量監督;負責水務工程的安全生產和工程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審查湖庫、河道排污口的設定、改建和擴建;負責水務科研活動的組織和開展工作。

(九)城市水務股。

負責城市供、排水行業監督管理和特許經營的實施;編制城市供、排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建議;組織制定供、排水行業的質量技術、運營服務等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排水許可證》的審核(批);協調城市建設中供、排水管網管線的改、擴建;指導供、排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審核供水行業有關調價方案;監督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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