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物價局

(二)增加價格公共服務職能。 (三)負責全縣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價格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處理價格爭議,協調地區之間的價格關係。 (三)價格管理科。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陽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發[2010]6號)檔案精神,設立陽新縣物價局,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行政機構。

職責調整

(一)增加反價格壟斷的執法職能。
(二)增加價格公共服務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法律、法規、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確定提出我縣價格收費改革調整建議計畫方案,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實施價格調控措施,實施反價格壟斷。
(三)負責全縣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價格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處理價格爭議,協調地區之間的價格關係。
(四)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價格調控體系,協助政府建立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特殊情況下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價格緊急措施制度;負責組織全縣價格信息網路,建立價格監測制度,及時分析、預測市場價格形勢,提出價格調控和經濟決策建議,積極開發利用價格信息服務功能,引導生產和消費。
(五)按照許可權分工,負責制訂調整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收費標準和收費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指導價格商品的作價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依法規範價格和收費行為,維護正常的價格和收費秩序;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價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進價格公告和價格聽證制度,提高價格管理的效能。
(六)組織開展和指導全縣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各種價格違法和亂收費行為;健全價格舉報制度;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指導全縣價格行政複議並按規定受理複議案件;指導並承擔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縣工農業產品、房地產、環境資源、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調查和監督審查工作。
(八)負責全縣價格監測工作,對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測;負責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品種(項目)目錄的制定和調整;開展價格監測預警預報工作;調查分析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供求的變動情況;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分析、預測信息,為社會提供公共信息服務;負責收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為研究和改進價格調控和管理工作服務。
(九)依法對本縣區域內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關的案件標的物進行價格鑑定、評估、認證及覆核裁定;接受市場主體委託開展價格鑑定、評估、認證、價格信息諮詢服務。
(十)負責全縣物價幹部的業務培訓。
(十一)負責全縣價格理論研究和價格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知識信息的輿論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物價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綜合、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等日常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接待信訪、交辦督辦信訪及政務值班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性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全縣物價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評模評先及表彰工作;負責退休幹部職工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工青婦工作。
(二)收費管理科。負責全縣國家行政機關收費,教育、交通(含港口、鐵路、收費公路、城市公交、計程車、橋樑隧道)等行業收費、價格以及代行政府職能強制實施的仲裁、認證、檢驗、鑑定等服務價格的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收費改革計畫、方案和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收費項目的調查審核工作;監測分析教育、交通等成本、利潤和市場供求變化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收費年度審驗工作;承擔全縣制止亂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承擔涉及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轄區內區域之間國家機關收費及教育、交通收費和價格工作。
(三)價格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政策和方案,如電力、成品油、天然氣、民爆物品、食鹽、醫療藥品等價格政策和方案;根據湖北省物價局《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對列入《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項目開展價格成本監審;對列入應當舉行價格聽證會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在制定和調整價格時,應當舉行價格聽證會(如:居民生活用水、燃氣、城市公用交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負責《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的審核、變更、制證、發證工作;負責《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的收費年度審驗工作,足額收繳年審費,對在年審中審出的違價問題及時移交價檢局處理;負責我縣的農產品成本價格調查工作。
(四)價格監測中心。規劃、組織、指導全縣價格信息監測工作;負責全縣市場價格採集和統計分析工作;收集整理國內國際市場價格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價格信息等刊物向社會發布;為各級領導機關準確提供價格動態資料和價格難點、重點問題分析資料;負責建立和逐步完善全縣價格監測信息網路;負責內部刊物《陽新價格信息》的編輯和發行工作;面向社會開展價格信息服務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全縣價格監測資料資料庫,儲備信息資源。

人員編制

縣物價局定行政編制7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計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室領導職數4名。

其它事項

(一)陽新縣價格監督檢查局為縣物價局直屬副科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制7名(原定8名,2010年連人帶編調劑1名到縣紀委),領導職數1正1副。其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反價格壟斷及反價格欺詐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並對違法行為和亂收費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全縣價格壟斷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並實施行政處罰;監督全縣經營者和收費者對價格和收費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受理價格舉報並及時查處、反饋;推進全縣價格誠信建設和明碼標價工作;推進價格公共服務;指導全縣價格行政複議並按規定受理複議案;承辦上級及上級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陽新縣價格認證中心為縣物價局下屬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公、檢、法機關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涉及的涉案物品價格認證;負責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沒收的各種物品及充抵罰款的物品的價格認證;負責金融、稅務等部門依法扣押、抵押的抵稅、抵貸、抵債物品的價格認證;負責公物拍賣的價格認證及交通事故定損和保險物理賠的價格認證;負責商品(收費)調定價前可行性認證;協調處理經營者之間的價格糾紛及確認經營者自主確定的產品(服務)價格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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