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物價工作是國家對社會進行價格調控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工作。認真做好物價工作,對保障價格穩定和消費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調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對於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和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據陽政辦發[2001]132號文規定陽新縣物價局是主管全縣物價工作的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具有價格的調控、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服務等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研究起劃本縣地方性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
2、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
3、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
4、按照許可權分工,負責制訂、調整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收費標準和收費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指導價格商品的作價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依法規範價格行為和價格形成機制。
5、依法組織、開展全縣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舉報制度;查處價格違法和各種亂收費案件;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指導全縣價格行政複議並按規定受理複議案件。
6、依法組織全縣農產品,工業品、房產、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7、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工作。
8、負責全縣物價幹部的業務培訓。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擬定物價工作計畫,總結年度物價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安全保衛、機要保密、信訪接待、政務信息及督辦;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職工生活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性工作;負責督辦、協調各科、二級局的業務工作;負責政工、人事、紀檢工作;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價格管理科負責管理全縣的農副產品、輕工產品、生活資料、新聞出版物、金銀及製品價格和電力、煤炭、石油、燃氣等能源產品價格、供水及排水價格、各種運輸方式的客運票價、城市公共運輸價格以及城鎮公用住房出售、出租、經濟適用房、其他商品房屋等房產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上述產品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作價辦法;監督上述產品價格的定價政策和政府定價、政策指導價的執行;按照價格分管許可權,適時調整其中重要的產品價格;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地區之間有關上述產品的價格事宜。
收費管理科負責全縣國家機關收費(含交通規費、路橋收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港口、汽車客運站收費和建築收費),教育、醫療、衛生等公益性事業收費和代行政府職能強制實施的仲裁、認證、檢驗、鑑定收費等服務價格以及郵電、旅遊、文化、金融、垃圾處理、家電維修等服務業和相關中介機構的服務價格的管理工作;提出全縣收費改革計畫和方案以及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制度,會同財政部門確定和調整行政機關收費標準,參與收費項目的確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中介機構的收費標準;參與協調和處理各類中介機構的收費標準;參與協調和處理各部門和地區之間在收費方面的爭議;負責收費的年檢年審工作;負責全縣制止亂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
價格監督檢查局1、負責宣傳、監督、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收費)法律、法規、政策和省、市價格主管部門關於價格(收費)工作的具體方針、政策,維護價格法律的權威。
2、在全縣範圍內,依法對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行政機關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有關法規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監督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項價格調控管理措施的貫徹落實,確保價格改革各項任務的實施。
4、督促、指導同級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及本縣的企事業單位參與本部門、本行業價格(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交流工作經驗。
5、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舉報。
6、負責組織、指導職工價格監督和民眾義務價格監督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訴機制、輿論監督機制,健全價格監督檢查網路。
7、負責全縣明碼標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不正不價格行為,打擊價格欺詐、價格壟斷和暴利行為。
8、負責組織開展“價格誠信”活動。
負責陽新範圍內刑事、民事、經濟、行政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價格鑑定,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價格糾紛調解以及陽新範圍內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工作。
價格監測中心1、規劃、組織、指導全縣價格信息監測工作。
2、負責全縣市場價格採集和統計分析工作。
3、收集整理國內國際市場價格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價格信息等刊物向社會發布。
4、為各級領導機關準確提供價格動態資料和價格難點、重點問題分析資料。
5、負責建立和逐步完善全縣價格監測信息網路。
6、負責內部刊物《陽新價格信息》的編輯和發行工作。
7、面向社會開展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8、負責建立健全全縣價格監測資料資料庫,儲備信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