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鄂發[2002]7號檔案精神,設定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是縣政府管理直屬 事業單位。職能職責
主要職能
為適應新時期人防工作的新特點、新任務,結合我縣人民防空工作實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主要職能和擔負的人民防空建設任務:建立統一高效的組織指揮體系,靈敏可靠的通信警報體系,精幹過硬的專業隊伍體系,保障得力的人口疏散體系,現代化的人防科研和人才體系;努力提高城市人民防空的整體抗毀能力,加快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以應付現代戰爭及重大災害事故,有效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監督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建設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轄區人民防空工作規劃和有關規定。(二)擬定全縣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會同建設部門審核、修編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實施全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與管理。會同規劃、計畫、建設、土管等部門搞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會同軍事部門和規劃建設部門統一管理部分高層建築頂部預留輕便高射火器射擊位置。負責對應建防空地下室建設項目的管理和審批。負責對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的審核、報批及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和監督。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單建掘開式、坑(地)道式人民防空工程和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
(五)組織有關部門建立民眾防空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按訓練大綱和訓練計畫結合工作和生產進行專業訓練和必要的演練和開展全縣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六)管理全縣人民防空經費和資金,編制全縣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
(七)戰時組織指揮城市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和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