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簡介
共青團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委員會陽光團工委(簡稱陽光團工委)是由全校本科學生中接受各種獎助學金的學生組成的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校黨委領導、校團委指導下的學生團體。
組織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發揮團組織在學生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幫助學生樹立自立、自強、誠信、感恩、奉獻的意識,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感恩社會、奉獻他人的優良人才。
(二)加強本組織和廣大同學的聯繫,協調溝通陽光團工委各部門及各陽光團支部之間的聯繫和交流,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代表和維護同學的正當利益,協助解決學生的實際困難。
(三)倡導和組織同學參與自我教育、自我規範、自我服務、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餘活動,努力為同學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服務、為同學的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幫助和指導。
(四)根據黨委要求,在校團委的指導下,結合自身特點,從全校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組織全校學生開展誠信驛站、陽光形象大使、陽光愛心港等特色活動,並在各項活動中提高同學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主人翁的責任感。
(五)加強陽光團工委自身建設,領導各陽光團支部工作,充分調動廣大同學的積極性,在校園文化建設中起到積極作用。
組織宗旨
本組織的宗旨是“樂觀生活,常懷感恩,無私奉獻”。 本組織的定位是位同學之下,漫撒愛心之幼芽;處同學之中,美感測恩之旋律;居同學之上,廣引奉獻之浪潮。
機構設定
(一)陽光團工委委員會
陽光團工委委員會是陽光團工委最高權力機關,由五名委員組成。委員由陽光團工委委員會選舉大會選舉產生。
陽光團工委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1、聽取和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決議陽光團工委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3、修訂陽光團工委的各項制度、章程;
委員會任命第一副書記一名,副書記二名,秘書長一名。
第一副書記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委員會重大事項;
2、籌備和召開委員會各項會議;
3、任命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4、審議和批准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報告;
5、審批和監督各活動經費使用的情況。
副書記行使以下職權:
1、執行第一副書記下達的各項任務;
2、擬定和修改共青團建設工作章程;
3、協助並監督陽光團支部團建、社會實踐工作的進行;
4、參與決議陽光團工委委員會重大事項。
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1、協助陽光團工委委員會委員長完成日常事務的管理;
2、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工作;
3、參與決議陽光委員會重大事項;
4、管理秘書處各項事務。
(二)秘書處
秘書處秘書分為私人秘書和常務秘書。私人秘書為委員會成員配備,協助委員會成員處理各項工作;常務秘書根據秘書處需要,處理秘書處各項日常事務。
秘書處具體職能如下:
1、執行陽光團工委委員會的各項決議;
2、為陽光團工委委員會提供秘書服務;
3、處理陽光團工委日常事務;
4、指導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5、指導和監督陽光團支部各項工作。
(三)各職能部門
1、組織部
(1)根據校團委的指示,認真抓好團組織建設的各項工作,考察、配備和調整各陽光團支部機構的設定;
(2)做好“誠信驛站”失物招領相關工作;
(3)組織各陽光團支部開展主題團日和陽光系列活動;
(4)鼓勵各支部舉辦陽光系列報告會;
(5)掌管各支部陽光團員的工作情況以及幹部檔案;
(6)指導各支部搞好陽光團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發展與鞏固陽光團員的隊伍;
(7)負責學生幹部的審查、監督工作並按照上級要求培養、選拔優秀學生幹部;組織落實有關陽光團員的各項規章制度;
(8)進行“陽光形象大使”、優秀陽光團員、優秀陽光團乾、先進團支部等各項評優工作;
(9)積極配合陽光團工委其他部門的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宣傳部
(1)積極配合共青團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計畫、措施和方法;
(2)負責陽光團工委的活動動態宣傳,加強與校團委及校學生會等各級部門宣傳單位的聯繫,重點本組織的宣傳工作;
(3)負責定期策劃開展各種健康有益文體活動,擴大陽光團工委在廣大共青團員中的影響力;
(4)負責陽光團工委活動宣傳橫幅的製作與懸掛,宣傳板的繪製與擺放,海報的製作與張貼;
(5)規範、監督、審核陽關團工委有關學生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
(6)積極配合陽光團工委其他部門的工作,加強各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能力;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管理部
(1)負責陽光團工委各支部及各部門的必要技能培訓,加強與社聯等各級部門培訓單位的聯繫,重點本組織的培訓工作;
(2)負責定期策劃開展各種健康有益文體活動,擴大陽光團工委在廣大共青團員中的影響力;
(3)負責規範、監督、審核陽關陽光團工委各支部活動,對各支部活動進行年終總評,加強與各支部的交流;
(4)積極配合陽光團工委其他部門的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4、辦公室
(1)陽光團工委各種檔案、信函等日常文書的起草、登記、批辦、發放、列印、備案及整理清退、立卷歸檔工作;
(2)辦公室電話、鑰匙的管理;
(3)辦公室衛生的安排與監督;
(4)陽光團工委財產的登記、核查及借還的管理;
(5)團委、陽光團工委各項工作的傳達通知;
(6)陽光團工委會議、各支部會議的記錄;
(7)幹部考勤及會議考勤;
(8)陽光團工委活動策劃批閱審核管理及活動的統計;
(9)認真做好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0)積極配合陽光團工委其他部門的工作,加強各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能力;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新聞中心
(1)負責陽光團工委的活動動態宣傳,加強與校團委及校學生會等各級部門宣傳單位的聯繫,重點是本組織的宣傳工作;
(2)負責陽光團工委網站的日常管理維護和網頁更新,重點是確保網站的日常運做;
(3)負責新聞採訪,包括對活動的預期宣傳以及跟蹤報導(網上新聞形式);
(4)負責陽光團支部新聞稿的更改、整理和評估及新聞活動的及時報導;
(5)負責電視新聞的外采(撰稿、拍攝)工作,重點是新聞稿的電子編輯工作,包括新聞圖片編輯;
(6)做好新聞稿的審核工作,重點搞好新聞的初審工作和電子編輯;
(7)組織、策劃新聞報導及陽光團支部新聞稿終審,做好值班編輯工作;
(8)積極配合陽光團工委其他部門的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6、社會實踐部
(1)積極配合共青團開展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以提高在校同學的思想道德修養和豐富大學校園文化生活;
(2)每年舉辦以健康、積極、向上為主的不定題材的演講比賽;
(3)在每年的不同季節發放季節性疾病的預防小常識,為同學們及時預防提供幫助;
(4)宣傳生活節約小常識,加強在校學生的資源合理利用觀念;
(5)舉行募捐活動,收集同學們舊的物品,在需要的時候寄往災區或分發給困難的家庭,關注那些留守兒童等;
(6)建立學校與周邊的交流平台,召集志願者服務周邊,讓大家體驗不同的社會實踐經歷;
(7)開展村主任助理工作,進行知識、生活常識的宣傳,義務支教,技術支農等切實為村民帶來便利和幫助的活動;
(8)配合好陽光團工委其它部門的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陽光團支部
1、各陽光團支部在陽光團工委的指導下,根據自身的情況獨立開展各項工作;
2、各陽光團支部在認真完成本身工作的情況下,必須認真完成陽光團工委安排的各項任務,積極主動地配合陽光團工委開展各項工作,定期向陽光團工委匯報工作;
3、各陽光團支部有接受陽光團工委檢查、評估的義務;
4、各陽光團支部可根據自己工作的實際需要下設必要的組織機構;
5、各陽光團支部實行團支部書記責任制。
歷任幹部
第一屆:副書記:蘇 東
第二屆:副書記:華 芳 王德璽
第三屆:副書記:王文靜 張 琳
第四屆:副書記:郭 飛 朱 旭 張 美
秘書長:甘紅豪
第五屆:副書記:王楠楠 屈春亞
秘書長:解建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