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陳雄,男,1974年12月生,湖南衡南人,湖南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南開大學哲學系哲學博士後,現任湖南工業大學法學院院長,執業律師。
工作經歷
1999年入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攻讀法理學碩士學位,受益於諸多導師和法學院多學科讀書資源的優勢,初識亞里斯多德、梅因、孟德斯鳩、羅爾斯,對哈耶克、波普爾等亦多有興趣。同年獲取律師資格證書。
2001年碩士畢業後入於長沙大學政法系執教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等學科。
2003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受教於胡錦光、許崇德、韓大元等憲法學人。
2006年畢業被湖南工業大學法律系接納擔任教師,兼南開大學哲學系博士後研究工作,寄望憲法學與哲學的聯姻,重新思考和研習憲法學之政治哲學基礎。
2009年12月任法學院副院長。
職業理想是當一名合格的教師。主要學術研究興趣在於法哲學、憲法學基礎理論、人權和基本權利保障等。出版專著《憲法基本價值研究》,另發表論文數十篇,參編教材十餘部。人生態度是以平常心過平凡人生,對自己影響最大的書:《聖經》。
學術觀點
法之本在人,人為法之核心,人之本在自由和秩序,法即對人追求自由和秩序規制之產物。法偏於自由抑或秩序即為不法,良法的基本價值在於自由和秩序之平衡。追求自由不忘秩序為法律人之本。
科研成果
一、論文
1、《依法治縣的幾個問題》,載《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0年第6期。
2、《論訴訟中的中國憲法適用》,載《甘肅政法管理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該文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複印資料中心《憲法學與行政法學》2001年第5期全文轉載。)
3、《論法與國家的辨證關係》,長沙大學學報2002年第4期。
4、《憲法如何司法化》,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人民之友》2002年第12期。
5、《良法之治》,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3期。
6、《知識經濟時代的依法行政》,行政與法2003年第3期。(被人民大學複印資料索引。)
7、《三個代表思想的法理分析》,貴州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
8、《略論蘇聯到俄羅斯法定義的變遷》,河北法學2004年第5期。
9、《緊急狀態下的自由與秩序》,社會科學家2004年第4期。
10、《憲法修改與**發展》,青海社會科學2004年第4期。(被人民大學複印資料索引。)
11、《關於最高法院“6·28” 批覆性質的解析——由個案到制度》,載《山東社會科學》2005年第7期(第一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胡錦光教授,第二作者為陳雄)。
12、《關於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思考》,載《浙江學刊》2005年第4期(第一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胡錦光教授,第二作者為陳雄)。該文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複印資料中心《憲法與行政法學》2005年第10期全文轉載。
13、《毛澤東晚年憲法思想研究》,株洲工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第三作者)。
14、《道家思想對現代憲政研究的啟示》,船山學刊2006年第1期。
15、《個**利抑或公民權利——基於**的歷史考察》,載《時代法學》2006年第5期。
16、《新中國憲法歷史發展模式》,載《江漢大學學報》2006年第4期。
17、《晚年毛澤東憲法思想研究》,載《文史博覽》2006年第10期。
18、《本科法學教育的定位》,載《社會科學論壇》2007年第1期。
19、《法制史視野中的憲法主治時代》,載《湖南工業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
20、《農民平等權的憲法學之維》,載《江漢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二、參編著作
1、肖北庚主編:《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撰寫第17、18兩章)。
2、胡錦光主編:《中國十大行政法著名案例》,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撰寫一個案例)。
3、胡錦光主編:《違憲審查制度比較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撰寫第二章“德國違憲審查制度。)
4、尹晉華主編:《法律的真諦——寫給執法者的書》,中國檢察出版社2006年1月版(撰寫西方法律思想史部分)。
5、胡錦光主編(全國統編法律碩士教材):《憲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撰寫第1章和第2章憲法的歷史與憲法的基本原則共5萬字)。
6、撰寫《憲法與行政法治發展》,韓大元、胡錦光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撰寫5000字。
7、參與劉大春主編:《百年學術精品提要》(政治學與法學卷),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6年6月版。(撰寫4萬字。)
三、專著
《憲法基本價值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2月版(30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