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連春

陳連春,本籍泉州晉江,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

陳連春,是中國清朝官員,於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上任淡水廳大甲中軍守備,本籍泉州晉江,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該官職主要從事大甲地區武職事務,品等不高,只為正七品以下。
陳連春之後又回任兩次,分別在鹹豐二年與鹹豐九年再署,與龔朝俊同為歷次大甲中軍守備任職次數守備最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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