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2014年07月,作為安徽省首位援藏女律師,陳賢放棄優越舒適的生活,來到海拔3000多米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卡若區,開展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被授予西藏法律援助民眾滿意律師稱號。2015年,在西藏的法律援助尚未結束之時,陳賢就再次向法務部遞交申請,想要繼續留在高原。法務部考慮她的身體狀況,把陳賢派往內蒙古開展法律援助。
與2014年的孤身一人不同,她的丈夫曹旭在妻子的感染和動員下,也放棄了可觀的收入和穩定的律所工作,決定和陳賢一起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用自己的努力為邊疆地區的民眾提供法律援助。
2016年7月,陳賢和曹旭再次奔赴新疆烏魯木齊頭屯河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進行法律援助工作。
人物榮譽
陳賢、曹旭榮獲“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行動優秀律師、安徽省“最美人物”等稱號,陳賢榮登“中國好人榜”。2016年11月,成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2016年12月,被評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2017年07月24日,陳賢、曹旭被評為德耀中華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2017年11月,陳賢獲得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助人為樂類獎。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推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