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77年05月——1978年03月,江西省樂安縣城關醫院化驗員(醫生)。
1978年03月——1981年01月,江西師範學院撫州分院中文專業學習。
1981年01月——1982年01月,江西師範學院撫州分院團委幹事。
1982年01月——1984年05月,共青團江西省撫州地委幹事。
1984年05月——1985年02月,共青團江西省撫州地委辦公室主任。
1985年02月——1987年03月,共青團江西省撫州地委副書記。
1987年03月——1989年12月,江西省宜黃縣政府副縣長。
1989年12月——1991年04月,江西省宜黃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1991年04月——1992年05月,共青團江西省撫州地委書記、黨組書記。
1992年05月——1996年12月,共青團江西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1996年12月——2000年06月,共青團江西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主持工作)(其間:1996年09月—1998年07月省委黨校法律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0年06月——2000年07月,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0年07月——2005年07月,江西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03年09月—2005年06月華中科技大學網路教育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EMBA工商碩士學位)。
2005年07月——2006年02月,江西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主任(其間:2005年07月—2005年09月中組部調學赴清華大學、美國哈佛大學,參加公共管理高級培訓班)。
2006年02月——2008年03月,江西省委副秘書長、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主任。
2008年03月——2008年04月,江西省萍鄉市委副書記。
2008年04月——2008年05月,江西省萍鄉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8年05月——2014年09月,江西省萍鄉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09月15日,中共江西省萍鄉市委書記陳衛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罷免職務
2014年10月15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罷免陳衛民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草案)》。
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陳衛民的代表資格終止。
依法逮捕
2015年2月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訊息,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江西省萍鄉市委原書記陳衛民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行賄人被判決
2017年11月,行賄萍鄉市委原書記陳衛民的商人何春明,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