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薦[宋代資政殿學士]

陳薦[宋代資政殿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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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薦,字彥升,邢州沙河人。宋代資政殿學士。

盜殺人,棄屍民田。薦出驗,有以移屍告者。田主又殺其母。縣欲聞致殺二人,以逭薦失盜之責。薦不可,曰:“焉有誣人以自貰者邪!”已而獲盜。

從韓琦定州、河東幕府。性木強簡澹,獨琦知之最深,每語人曰:“廉於進,勇於退,嫌疑間毫髮不處,與人交久而不變,如彥升者,無幾也。”琦輔政,薦為秘閣校理、判登聞檢院、知太常禮院。

英宗諸王出閣,選為記室參軍,直集賢院。潁王為皇太子,加右諭德;王即位,拜天章閣待制,進知制誥、知諫院。薛向首謀取橫山,功不成,薦請以漢王恢之罪罪向。楊繪論曾公亮用人不當,言既行而遷侍讀,罷諫職。薦曰;“此乃宰相欲杜繪言爾,所言是,宜責宰相。”疏入不報。

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河決棗強,水官議於恩、冀、深、瀛之間築堤三百六十里,期一月就功,役丁夫八萬。薦曰:“河未能為數州害,民力方困,願以歲月為之。”還,判流內銓、太常寺。議學校貢舉法,請會三年貢士數均之諸路,計口察孝廉如漢制。權主管御史台,言李定匿所生母喪,不宜為御史。罷台事。又以議典禮不合,出知蔡州。召為寶文閣學士兼侍讀,進資政殿學士。

屢求退,以為本州,命兩省燕餞資善堂。擢其子厚御史台主簿。未幾,提舉崇福宮。卒,年六十九,贈光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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