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炳發[翻譯家]

1951年10月生,福建安溪人。197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學歷。1969年1月在同安縣巷東公社插隊。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1951年10月生,福建安溪人。197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學歷。

人物經歷

1969年1月在同安縣巷東公社插隊。1972年12月為陸軍第八十九師偵察連戰士,班長。1976年6月在同安縣瓷廠工作。1977年5月在同安縣委“揭批辦”工作。1980年1月任同安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院長、黨組副書記,院長。1991年12月任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正縣級)。1992年12月當選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副廳級;其間:1994年2月明確為正廳級)。1999年12月任廈門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中級人民法院長。2000年9月任廈門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2年5月任廈門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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