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炳發[廈門政協副主席]

陳炳發,任廈門政協副主席。

履歷

1969.01——1972.12,在福建省同安縣巷東公社許厝大隊插隊;

1972.12——1976.06,陸軍第八十九師偵察連戰士、班長;

1976.06——1977.05,在福建省同安縣瓷廠工作;

1977.05——1980.01,在福建省同安縣委“揭批辦”工作;

1980.01——1983.02,福建省同安縣人民法院書記員;

1983.02——1984.09,福建省同安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1984.09——1987.11,福建省同安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1987.11——1991.12,福建省同安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1991.12——1992.12,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正縣級);

1992.12——1999.12,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副廳級;其間:1994.02廈門升格為副省級市,該職明確為正廳級);

1999.12——2000.09,廈門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中級人民法院長、黨組書記;

2000.09——2002.05,廈門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2.05——2011.02,廈門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1.02——,廈門市政協副主席。

現任廈門政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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