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忠事件

陳明忠事件指1976年7月至8月間,台灣工商界知名人士陳明忠等18人與黨外“立委”黃順興之女黃妮娜被國民黨當局以“匪諜”罪逮捕的案件。

1976年7月至8月間,台灣工商界知名人士陳明忠等18人與黨外“立委”黃順興之女黃妮娜被國民黨當局以“匪諜”罪逮捕。同年11月27日,陳明忠與陳金火各被判徒刑15年;蔡意誠、王乃信各判徒刑10年;李沛霖判徒刑8年;林淵輝、劉建修各判徒刑7年;黃妮娜交“感化”3年。其餘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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