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
姓名:陳怡星
性別:女
學校: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海淀學院路校區)
性格:文靜型
弒師案
“老師應當為人師表,老師有這種不軌的行為,而學校又不處理,只能‘殺一儆百’來解決問題。”付成勵在接受司法機關訊問時說。與媒體從外圍鋪天蓋地的報導形成巨大反差,談論起殺人一事,看守所里的付成勵顯得很平穩、很冷靜,完全沒有殺完人後的那種恐懼不安或躁動內疚。
2008年10月28日晚,中國政法大學大四學生付成勵用一把菜刀,血腥地結束了該校教授程春明的生命。網路上的熱炒和種種猜測仍不絕於耳。僅搜尋百度貼吧,截止2008年12月10日,“程春明吧”貼子數已達4670篇,“付成勵吧”貼子數為1055篇,而以事件另一女主角名字命名的貼吧里也有253篇貼。
“認罪但不後悔”
“關於當晚案發的現場情況,並非如坊間訊息說的那樣,‘砍了兩刀’和‘事前報警’。”一位知情人透露。
2008年10月28號黃昏,付成勵將事先準備好的兩把刀放進口袋,一把菜刀、一把水果刀。2008年10月28號晚上6點30分,付成勵從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端升樓201室教室後門進入,此時,程春明正在講台前為上課做準備。付成勵徑直走到程春明跟前,拿出菜刀,對準程春明的脖子揮下。砍了一刀後,付成勵就掏出手機報了警,然後靜靜地呆在教室里,等待著警察的到來。這一刀砍中了程春明頸部大動脈,2008年10月28號晚上7點,程春明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了解,案發後,付成勵在看守所里比較配合辦案機關的工作。付成勵交代,殺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一是要報復,二是要“殺一儆百”。報復的動機並非程春明“搶”了付成勵的女朋友,而是“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分手這個事情也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係”。付成勵認為:“程春明和這個女孩在一起的時候已經是已婚男人”;付成勵說,“程春明是老師,他不配稱為老師,根本不為人師表……”。對於“殺一儆百”,付成勵進一步解釋,“以前有學生向學校告發過類似的事情,但學校不管,沒有用。”“我認罪,但我一點都不後悔。”付成勵並不忌諱談自己對程春明的憎恨。但據調查,自始至終,付成勵和程春明並無交往和過節,甚至沒有說過一句話。程春明作為一個被仇恨的對象長埋在付成勵的心中,這和女友告訴付成勵的“那件事”有關。
本人證言
據悉,付成勵在案發後一直稱,他殺害法大教授程春明的原因有兩點,一是要報復,二是要“殺一儆百”。報復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春明搶走了自己的女朋友,程春明在其有妻子的情況下還和自己的女朋友發生性關係,造成女友和自己分手。
在法庭上,檢方出具的證人證言顯示,付成勵為之殺人的其前女友陳怡星,在司法機關所作的證言,卻對付成勵極為不利。比付成勵大三歲、也曾是法大學生的陳怡星在證言中稱,2003年時,她與該校教授程春明保持了一年多的男女朋友關係,與程春明發生性關係是出於“自願”,並非有媒體報導的“潛規則”,後來其考上了法大的研究生,也是靠自己的實力,與程春明無關。
與付關係
付成勵的女朋友陳怡星,法大研究生院三年級的研究生。儘管大自己三歲,但在付成勵的眼中,“她性格屬於那種文靜型的,我屬於好動型的,我覺得我和她的性格互補,挺合適的。”付成勵與陳某的認識要追溯到2007年4月,在認識陳之前,付成勵沒有談過戀愛,陳是付成勵的初戀。交往了幾個月後,2007年8月,付成勵與陳某正式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之後倆人去北戴河遊玩。對於付成勵而言,北戴河之旅並不愉快。“和你說個事。”在北戴河的某天早上,陳怡星告訴付成勵,她曾經和別人發生過關係。付成勵追問“是誰?”“程春明”。付成勵是第一聽到這個名字。說出名字後,任憑付成勵再問什麼,陳某什麼都不說,付成勵為此很痛苦。雖然不知道具體的細節,但陳和付成勵說了這個事情後,一點沒有影響到自己在付成勵心目中的形象,相反,付成勵覺得“自己責任更大了”。“自從她和我說了程春明的事後,我就覺得我的責任更大了,我覺得我要好好愛這個女孩子,我不能丟下她,我一定娶她。”在付成勵的潛意識裡,陳亦是受害者。
兩次大吵
付成勵用行動證明了自己把感情和幸福都押在了這個女孩子身上。儘管同屬法大,但付成勵在昌平校區,陳怡星在海淀學院路校區。據付成勵回憶,以前是兩三周去看一次這個女孩,自從知道程春明這件事後,他每周都從昌平校區坐車去海淀學院路校區看陳怡星。“她(指陳)人很好,對我也很好,和她在一起很有親人的感覺。”付成勵說,“她可能受了程春明的傷害,知道這個事情後,我想全身心地對她好。”付成勵曾經帶陳去了一次天津見自己的父母。付成勵說,去天津的目的,就是為了向父母表明自己以後要娶這個女孩子。付成勵回憶,交往過程當中,雙方一般不涉及到“程春明”這個敏感的話題,即便兩人之間有小吵,也不會涉及到。2008年年初,付成勵和陳某大吵了一架。對於這次吵架,付成勵說,這是陳第一次提出和他分手,但沒有說任何理由或藉口,這讓他潛意識裡覺得“這可能和之前陳告訴他的那件事情有關” 。“如果要分手,生活就沒有任何意義,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自殺前先要把程春明先殺了。”付成勵說,第一次要分手的時候,自己就萌發了要報復程春明的念頭。
2008年7月,付成勵和陳怡星再次發生大吵,二人正式分手。分手時,付成勵氣憤難當:“你是想把我逼死啊,但是我告訴你,我就是死,我也要先把程春明殺了。”聞聽此言,陳某阻止了付成勵的過激行為。付成勵依然記得,分手時,陳某告訴他,在和付成勵交往前,自己和程春明曾經保持了一年的關係,而和離開程的原因是“自己不再愛程春明了”。付成勵認為,分手這個事和程春明有很大的關係,程春明在自己和女朋友之間留下了太多的陰影,“我憎恨程春明”。而據了解,司法機關調查陳怡星的筆錄顯示,陳認為分手的原因是“雙方性格不和”。分手後,付成勵先後在超市買了兩把刀,一把水果刀,一把菜刀。
“一直都想殺了他(程春明),買刀的時候就下了決心,只是時間沒有定。” 付成勵說,“之所以選擇在2008年10月28日動手,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在網上查了一下,這一天有程春明的課。”
造成的後果
如果女友不提出分手,付成勵還會報復程春明嗎?
“我一樣會報復他(程春明),但不會選擇這種方式,我開始想殺了他(程春明)的家人,這樣會讓他更痛苦。”付成勵隨即話鋒一轉,“後來我覺得這樣做太不道德了,畢竟,他(程春明)的家人是無辜的。所以,我選擇最終還是殺了他(程春明)。”從權威渠道獲悉,案發前後,有兩點“痛苦”一直困擾著付成勵。至今,看守所的付成勵只知道“女友和程春明之前保持了一年的關係”,不知道女友先前所說“那件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具體的細節,付成勵只能靠自己去猜。另外,在付成勵看來,對於師生之間這種不道德的關係,無論是法律還是學校制度,都沒有辦法進行制裁。陳某為何主動告訴付成勵“事情”後,又不說清楚具體情況,付成勵認為,“在我的心目當中,她(陳)本身並沒有什麼過錯,她之所以告訴我,是她覺得沒有必要瞞我。所以,當我知道事情後,我覺得我更不能丟下她。”
據調查,在感情上,付成勵是一個很傳統的男生,在和女孩陳怡星認識前後,付成勵自始至終沒有和其發生男女關係,包括二人的北戴河之旅。“這種事情應當在結婚後才能有。” 付成勵說。“我不會主動去追求別人,愛情是隨緣的,不可以強求。”付成勵說,沒有必要刻意去做一些事情吸引對方,感情到了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就成了男女朋友。”2007年7月2日,這一天是付成勵的生日。陳某拿上一包從老家帶來的楊梅,坐車從海淀學院路校區到昌平校區,為他過生日。儘管生日禮物只是一包小小的楊梅,但在付成勵看來,這是讓他最感動的一件事。“能讓我感動的事情很少” 付成勵說,只有國家層面發生的一些大事,才能讓自己感動。比如汶川大地震發生後,付成勵曾獻過好幾次血,他覺得“國家有難,匹夫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