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必謙

陳必謙,字益吾,海虞鎮福山人,明朝大臣、東林黨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三甲第四十九賜同進士出身。歷任萬曆朝輝縣知縣、天啟朝南京江西道御史、崇禎朝河南巡撫、工部尚書等。

人物生平

陳必謙初授河南衛輝府輝縣知縣,天啟二年四月,因其浚河有功而升任南京江西道御史,又因抗疏論梃擊、紅丸二案,在天啟五年六月被刑科給事中潘士聞參後削職歸田。崇禎初復出為河南巡撫,戰功卓著,繼升工部尚書。京師陷落時被擒,後其伺機逃回福山。一說其年邁病逝,一說其被清兵殺害。

主要成就

《明史·鄭承憲傳》:天啟初,光祿少卿高攀龍、御史陳必謙追論其罪,且言養性結白蓮賊將為亂。詔勒養性出京師,隨便居住。  

軼事典故

陳必謙被列為《東林點將錄》地英星天目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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