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謙善

1875年,西班牙殖民總督任命他為“甲必丹”,掌管華僑事務。他先後3次出任甲必丹。他曾以“中國無槍斃之刑”的理由,爭得廢除華人死刑;又力爭將閩女不得為娼定為禁例。1891年,他集資3萬比索,擴建崇仁醫院。此外,他還興辦中華善舉公所、中華義冢,免費為貧苦僑胞服務。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出任中國駐菲律賓總領事。翌年,倡辦“小呂宋華僑中西學校”,為菲律賓華僑教育的開端。他延聘國內教師,專授《四書》、《五經》,發展華人教育。又倡辦第一家華文報紙《岷埠華報》。
他對祖國和家鄉也很關心。甲午中日戰爭時,他獨自助餉1000元。1899年,捐款2000元,賑河北、山東兩省水災災民。
1901年7月21日,病逝於馬尼拉。旅菲華僑為他在崇仁醫院豎立了全身銅像,作為永久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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