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陳弘謀(1696~1771)又作陳宏謀,字汝咨,號榕門,廣西臨桂人。雍正元年鄉試解
元,同年進士,授檢討,官揚州知府,江南驛鹽道,雲南布政使,天津分巡河道兼河間知府,江蘇按察使,江西、河南、陝西、江蘇巡撫,兩廣總督。乾隆24年由吏部尚書授協辦大學士,乾隆32年授東閣大學士,加太子太傅銜,乾隆36年卒,謚“文恭”。著有《五種遺規》、《培遠堂集》等。為官箴言
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
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臨財當事,不能自克,常自以為不必敗。持不必敗之意,則無所不為矣。然事常至於敗而不能自己。故設心處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權智,百端補治,幸而得免,所損已多,不若初不為之為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