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利軍

陳利軍

陳利軍,男,漢族,1975年3月出生,山西懷仁人,大學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西省渾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2019年1月,陳利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6年7月至2002年6月,任渾源縣蔡村鎮經管員;
2002年6月至2007年4月,任渾源縣蔡村鎮副鎮長;
2007年4月至2011年9月,任渾源縣西坊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1年9月至2016年5月,任渾源縣大仁莊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任渾源縣政府黨組成員;
2016年8月至2019年1月,任渾源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渾源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渾源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2月5日,渾源縣縣委委員、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陳利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大同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經中共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紀委監委對渾源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陳利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利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收受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管理服務對象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不正確履行職責,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玩忽職守犯罪。
陳利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宗旨意識,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利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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