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惡禍深,陽善功小

原文

惡忌陰,善忌陽,故惡之顯者禍淺,而隱者禍深;善之顯者功小,而隱 者功大。

譯文

一個人做了壞事最擔心的是不容易被人發覺,做了好事最不宜的是自己宣揚出去。所以壞事如果能及早被發現那災禍就會相對小些,如果不容易被 人發現那災禍就會更大;如果一個人做了好事而自己宣揚出去那功勞就會變 小,只有在暗中默默行善才會功德圓滿。
【註解】 陰陽:陰指事物的背面,這是不容易被人發現的地方;陽指事物的正面,是大家都能看得到的地方。

評語

人不能做壞事,做壞事而損人利己,會讓人憎惡,有的事不論對他人或自己都會造成極大災禍。一般來講,做在明處的壞事人們看得見或許還可以 預防彌補,做在暗處的壞事更討厭,讓人防不勝防,這種陰壞的危害更大。 一個人從哪個方面講都不應做壞事,而是應該抱著為善不求名的態度。行一 點善而做好事不是為了宣揚吹捧,至於別人宣揚是為了推廣這種精神,自己 宣揚則失去了做好事的目的。這種好事方客觀上是有益的,在主觀上過分宣 揚則表明是動機不純;從做人角度看,等於傷害了受惠者自尊心,反而表現 出一種沽名釣譽的卑鄙心理。幫助別人應是全身心投入,默默地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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