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陝西省外(僑)辦主任、黨組書記:姚紅娟 ,女,漢族。山西臨猗人。1968年7月出生。1986年考入西北大學,2004年考入西安理工大學,2007年考入英國諾丁漢大學學習,分別取得文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和國際關係碩士學位,研究生學歷。1990年起先後在陝西省僑辦、省外辦、省友協工作至今,期間赴美國楊伯翰大學、比利時歐盟總部進修旅遊企業管理和同聲翻譯。先後擔任省外辦(友協)副處長、部長、處長等職務。2009年任陝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職務。2017年3月任陝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副主任。分管涉外管理處、出國管理處、人事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機關黨委。
陝西省外(僑)辦副主任:姚金川,男、 漢族,陝西西安人。1967年1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教育學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中學教師、中學輔導員、中學團委書記、西安市委辦公廳綜合處副主任科員、秘書處副處級秘書、正處級秘書,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處處長,2010年8月任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2014年12月任陝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海外交流協會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負責聯繫外事車隊、外事服務中心。
陝西省外(僑)辦副主任:闞開沛,男,漢族。安徽省明光市人。1959年9月出生。1976年11月高中畢業後下鄉插隊,1978年2月應徵入伍,1979年12月入黨;畢業於空軍上海政治學院政治工作專業;2008年11月任省外(僑)辦副巡視員。分管秘書處、僑政處、聯絡經濟處、港澳工作處。
陝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陝西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副主任:黃勇
陝西省外(僑)辦副巡視員:李安軍,男,漢族。山東省肥城市人。1969年4月出生。1987年9月考入第二炮兵工程學院,測試控制專業,1991年6月本科畢業並獲學士學位。2012年9月任省外(僑)辦副巡視員。協助分管海外交流協會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協助負責聯繫外事車隊、外事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政府僑務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承辦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檔案、信訪、統計、內賓接待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指導並協調市、縣外事、僑務和港澳事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外事、僑務、港澳事務綜合調研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賬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禮賓處
負責來陝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團組接待工作;協調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承辦外交部、中聯部等中央機關下達我省的出訪任務;指導全省外事接待中的禮賓、禮儀工作。
(三)涉外管理處
指導協調省級部門(不含新聞口單位)的外賓接待工作和涉外活動;審核、會簽省級部門涉外工作的請示報告;承辦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陝活動管理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承辦在我省召開的國際會議的審核;負責承辦反恐工作中的涉外事項;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有關口岸涉外事宜;承擔中央有關部門在陝無對應單位的外賓接待任務;負責辦理省級各部門、在陝部屬高校邀請外國人來華的有關手續;負責處理在陝外國專家、“三資”企業中外籍人員的涉外事項;參與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的資格審查。
(四)領事處
承辦外國駐陝領事機構的日常管理和官方、半官方機構的聯繫工作;承辦外國駐華使館人員來陝進行公務活動的審核、管理和接待工作;承辦我省涉外領事認證、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公務簽證和簽證延長工作;負責協調有關單位處理我省出國人員在境外發生的重大事件和人員的領事保護;跟蹤了解外國駐華機構和我國駐外機構動態,收集整理相關信息。
(五)出國管理處
草擬我省因公出國管理工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全省因公出國的管理工作;承辦授權範圍內因公出國有關手續的審核、審批工作和省級領導出訪的報批事宜;辦理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簽證(通行證)、簽注;協同有關部門對因公出國人員進行培訓教育。
(六)新聞處。
辦理來陝的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有關事務,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外國人赴非開放地區事項;管理省級領導外事活動的新聞媒體事務;指導省級各新聞單位的外事工作;開展對外宣傳。
(七)僑政處。
擬訂全省有關僑務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及管理辦法;負責歸僑、僑眷身份審核及“三僑考生”身份認定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華僑來陝定居審核工作;指導各市(區)僑辦對屬地歸僑僑眷的扶貧濟困工作;承辦國內僑情調研和歸僑僑眷個人信訪工作;承辦僑胞救災捐贈工作。
(八)聯絡經濟處。
負責海外僑胞、外籍華人重點團隊和人員的接待工作;開展對外聯誼,了解掌握我省海外僑情和僑務信息,協助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的工作;通過僑務工作渠道,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台工作;承辦海外僑胞的日常捐贈事宜;扶持僑資僑屬企事業的發展;做好海外華僑華人的華文教育工作;維護海外華僑、華人在陝投資合法權益。
(九)港澳工作處。
負責安排我省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間的重大活動;協調省級各部門、各市(區)與港澳官方交往事宜;負責我省因公赴港澳人員的審批工作和省級領導赴港澳的報批事宜;負責處理我省涉港澳的重大或突發事件;受理港澳地區的捐贈事宜;負責接待來陝的港澳重要團組;維護港澳同胞在陝投資的合法權益;承擔港澳地區情況的調研;承辦國務院港澳辦、中央駐港、澳聯絡辦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涉港澳事宜。
(十)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獎懲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外交部借調我省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的選派工作;負責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
省對外人民友好協會設三個機構:
(十一)聯絡部
負責與全國友協、各省(市、區)友協、全省各市友協和其它友協組織及理事的日常聯絡工作;負責省對外友協日常接待活動的綜合協調以及綜合性檔案的起草、送發、統計等工作。
(十二)友好城市部
歸口管理全省的對外友好城市工作,研究草擬我省友好城市工作發展規劃;擬定我省同國外友好城市間的合作交流計畫,並督促實施;擬定我省同國外友好城市間的合作交流計畫,並督促實施;了解和提供友好城市政府和民間經濟合作信息,謀求實質性交流合作項目;負責輸全省友好城市之間政府代表團的出訪和國外代表團的來華邀請事項;接待我省及兄弟省(市)友好城市方面的外國政府代表團組和人員。
(十三)友好交流部
負責與各國及港、澳、台地區友好團體、友好人士的友好交流工作;負責全國友協、兄弟省友協和省對外友協邀請外國團(組)的接待工作;組織有關友好代表團的出訪交流工作;負責與常駐陝西外國友好人士的日常聯繫、服務與友好交流工作;開展政治、經濟、科技、文化、人才等民間友好交流;配合官方外交舉辦有關紀念活動;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工作;向外國友好團體、友好人士和來訪的外賓以及通過省對外友協組織的出國團(組)宣傳介紹陝西,擴大陝西在世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對外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我省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工作規劃;檢查全省對外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協調全省各部門的外事活動,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項;開展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的調研,促進對外經貿、科技、文化、教育等合作交流。
(三)負責外國駐陝領事機構的日常管理及相關領事業務,協調做好領事保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口岸涉外事宜。
(四)統籌安排省級領導的外事活動;承辦邀請外國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審核審批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有關事項並辦理相關手續;組織接待來我省訪問的重要外賓和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
(五)辦理來陝的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有關事務;指導有關部門安排外國記者採訪活動;負責反恐工作中的涉外事項;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涉外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導和新聞發布。
(六)承辦在我省召開的國際會議審核工作;了解和監督我省因公出國人員的涉外活動情況,並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
(七)負責指導對全省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培訓;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承擔對外宣傳和民眾外事教育工作。
(八)指導各市(區)和省級各部門外事工作;承辦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加強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陝活動管理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貫徹執行僑務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全省僑務事業發展的規劃;開展僑務政策的宣傳並監督檢查法規、政策執行情況。
(十)指導全省僑務經濟工作,扶持僑資、僑眷企事業的發展;負責僑資和僑字號企業的認證;辦理海外僑胞公益捐贈;開展海外僑胞、外籍華人及其社團的友好聯誼和僑務工作組團出訪,友好交流。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擬訂華僑、歸僑、僑眷出入境的有關政策;負責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的來信來訪;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十二)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負責華僑來陝定居和歸僑身份審核工作。
(十三)負責僑務系統隊伍建設;指導市、縣政府做好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
(十四)統籌協調我省與港澳在經濟、科教、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交流和官方聯繫;負責處理本省涉港澳的重大或突發性事件。
(十五)負責港澳重要客人來陝接待和因公赴港澳人員的審批工作;參與對在陝港澳中資機構的管理。承辦國務院港澳辦交付的各項任務。
(十六)辦理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對外友好協會主要職責
省對外友好協會是省委領導下的省級人民團體,與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實行統一設定、統一管理的體制。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民間外交的方針政策通過民間交往配合國家總體外交和我省外事工作,推動和發展我省同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交流關係。
2、負責聯繫世界各國對華友好團體和友好人士,建立和發展陝西人民同世界人民之間的友誼和相互了解。
3、通過民間渠道,開展同世界各國的經濟、科技和人才等交流活動,為省內有關單位牽線搭橋,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4、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民間文化演出團體和展覽組織以及文化界人士,推動中外交流事業。
5、受省政府委託,協調管理我省及所屬城市與外國的省(州)及相應的城市互相結為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的工作,促進我省經濟、科技、文化事業的發展。
6、負責接待全國友協、各省(市、區)友協安排來陝訪問的外國代表團(組)和友好人士;負責以省對外友協名義邀請的外國友好組織和友好人士的接待工作。
7、受省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組織協調大型對外友好活動。
8、開展紀念有關國際名人和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過重要貢獻的國際友人的活動。
9、指導全省各市友協的業務工作。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全國友協交辦的其它事宜。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外賓參觀單位的開放、調整和外事業務建設的工作職責。
(三)增加審核在我省召開的國際會議的工作職責。
(四)增加負責反恐工作中的涉外事項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