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是負責人事選舉的集體領導組織。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


工作職責 1、草擬和組織草擬關於人事任免、代表、選舉、鄉鎮人大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有關法規”)草案和決議、決定草案;對提請常委會審議的有關法規草案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報告;對報請常委會批准的有關法規進行研究,提出意見;為常委會解釋有關法規承辦具體工作。對全國人大常委會下發的有關法律草案,組織討論和徵求意見,提出修改意見。
2、根據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圍繞本省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和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提出委員會職責內的立法計畫和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年度工作計畫的建議。受常委會主任會議委託,做好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有關專項工作報告前的調查研究和報告的徵求意見工作;做好執法檢查的有關組織和服務工作。
3、承辦提請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事項的審查工作,做好表態發言和頒發任命書等有關工作。
4、聯繫在陝的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聽取和反映他們提出的意見和要求,指導代表小組開展活動。
5、將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轉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辦理;受主任會議的委託,聽取有關部門辦理情況的匯報,並對辦理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6、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通知,對在陝全國人大代表的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提出安排意見,經審批後組織實施。根據主任會議的意見,組織安排省人大代表的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活動。
7、對省人大換屆選舉的代表名額分配、代表構成等提出建議;辦理省人大代表選舉的有關事項;起草設區的市、縣(市、區)級人大代表名額、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草案;辦理全國人大代表的補選、罷免等有關事項。
8、草擬全省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安排意見,承辦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的具體工作。
9、聯繫指導鄉鎮人大工作,總結和推廣鄉鎮人大工作的經驗。
10、聯繫市縣人大有關人事任免、代表聯絡和換屆選舉方面的工作。
11、承辦全國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來信來訪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接待處理與本委業務有關的人民來信來訪。
12、辦理常委會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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