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背景
打太極拳老頭老太旁就是放大喇叭跳廣場舞的大媽,來打太極的老太直呼“心臟受不了”;一個小廣場內擠了三隊人唱歌跳舞,三組喇叭同時響,噪音很大,廣州市人大代表視察公園管理後擬實行噪音“四限”規定:限音量、限時段、限區域及限設備。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陳小清稱,條例出台前會大量調研、座談及徵求民意,以增強可操作性。各方觀點
太極愛好者:我覺得打太極的和跳廣場舞的要分開,跳舞的音樂太大,吵死我們了!我們也和她們說過,還被罵回來了。粵曲愛好者:有些人認為我們吵,但老人家休閒娛樂不到公園又能去哪裡呢?我覺得可以規定多少分貝,但不能禁止到公園唱歌跳舞。
官方人員:基本思路是在學校、醫院、居民區、辦公樓旁的公園場地就應直接禁止噪音,其他公園場地則應該有音量控制,例如大分貝的高音喇叭的控制等。首先要進行充分的宣傳教育,但也不能保證每個人都了解,但是不了解不代表不能處罰,一開始可警告,再不執行就應處罰。 ——陳小清
社會現狀
2013年11月12日上午,廣州市人大代表視察公園管理情況,首站去到流花湖公園。因流花湖公園場地有限,前來唱歌跳舞、鍛鍊健身的人群經常挨在一起,難免互相影響。一老太太投訴說早上八點半開始就和夥伴們在公園打起太極,一般到十點結束。但往往沒結束前跳廣場舞的就來了,用高音喇叭放音樂,讓打太極拳的老頭老太深感“頂不順”。市人大代表在流花湖公園內走訪,同時進行問卷調查。當經過一個小廣場時,發現同時有三組人在內唱歌跳舞,有跳廣場舞的,有合唱團,還有唱戲曲的。三組人都開了帶喇叭的音響,各種聲音同時響起,混合一起聲浪很大,有人開玩笑說:“會不會唱著唱著就跑調了呢?”
法律條列
法律法規修改2013年11月12日人大代表的視察目的之一是為2014年的《廣州市公園條例》立法做摸查。1998年起《廣州市公園管理條例》頒布實施至今已十多年,至今已“水土不服”,需重新立法。再者,隨著公園免費開放和拆圍透綠,進園人流量劇增,公園管理面臨許多新問題,迫切需要立法予以規範和解決。其中突出的就有噪音擾民和寵物入園等。另外,公園內餐飲等商業服務項目占用綠地也為市民所詬病。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陳小清介紹,《廣州市公園條例》已進入廣州市地方性法規制訂計畫正式項目,同時《廣州市公園管理條例》將廢止。《廣州市公園條例》由市林業和園林局起草,送審稿已報市法制辦審查,並形成《廣州市公園條例(草案)》,擬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報送市人大。據悉,公園條例將於2014年出台。
考慮通過授權讓公園開罰
這些規定必須有操作性?陳小清坦言,執行起來確實存在困難,最大難題是誰來執法?按相關規定,公園噪音等生活噪音應歸公安部門管理,但公園管理機構不是國家行政機關,沒有執法權。陳小清說,可考慮通過法規授權的形式,把管理和處罰權授予公園。
四限噪音
限音量:在公園內開展活動不得超過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限時段:每日22時至次日6時為禁止使用樂器或者揚聲設備的健身、娛樂等活動的時段。
限區域:通過功能分區劃定專門的健身娛樂區域,臨近學校、醫院、居民區、辦公場所等的公園場地劃為安靜休憩區。
限設備:限制揚聲設備和樂器等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