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黨附益

這是兩漢時期刑法方面的新罪名,指就是諸侯有罪時不舉報,反而依附諸侯結成死黨的罪名。阿黨附益諸侯王對中央集權的君主專製造成極大的威脅,所以都處以重刑。

名詞解釋

這是兩漢時期刑法方面的新罪名,同時是漢代的主要罪名之一。
“阿黨”指“諸侯有罪,傅相不舉奏,為阿黨”。“附益”指中央朝臣外附諸侯。指就是諸侯有罪時不舉報,反而依附諸侯結成死黨的罪名
阿黨附益諸侯王對中央集權的君主專製造成極大的威脅,所以都處以重刑。

秦漢刑事法律制度

“阿黨附益”罪,指諸侯官吏與諸侯王結成一黨,構成“阿黨”罪,官吏與諸侯王交好,圖謀不軌者,構成“附益”罪,凡犯阿黨附益行為者,根據《阿黨附益法》給予嚴厲的刑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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