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貝拉爾,P.
正文
歐洲中世紀經院哲學家、法國神學家。生於法國布列塔尼南特附近的巴萊鎮。曾先後就學於唯名論者羅瑟林、實在論者香波的威廉和拉昂的安瑟爾謨。1101年起在默倫、巴黎等地講授哲學。1115年任巴黎聖母院講師。他能言善辯,敢於向教會的權威提出詰難,因而受到迫害。1121年,因他的著作論及"三位一體",背離正統教義,而在蘇瓦桑會議上受到譴責,著作遭焚毀。1141年在桑斯會議上,他再次受譴責,被幽困於克律尼修道院,翌年逝世。他的主要著作有:《辯證法》、《是與非》、《認識你自己》、《受難史》等。哲學思想 在一般或共相的爭論中,阿貝拉爾既反對極端的唯名論,又反對極端的實在論(見唯名論與實在論)。他提出"共相即有實義的詞",認為一般或共相併不是空洞的詞或聲音,而是有一定思想內容的詞,它是人類通過抽象思維而形成的許多個別事物的某種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但這種概念本身不是實體,不是客觀的存在,只有個別事物才是實體。他的這一觀點被稱為"概念論"。這是一種發展了的、比較"溫和的"唯名論。
神學思想 在神學觀上,他反對盲目信仰,主張以理性來檢查信仰。他認為,除了聖經之外,其他都可能有錯誤,就連使徒和教父也可能犯錯誤。因而,他反對不加懷疑地接受教父們的著作,認為在學問上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堅持經常的懷疑。在倫理觀上,他強調動機論,認為個人的行動是否道德,決定於行動者個人是否根據良心,即是否按其認為正確的東西而行動,而同"原罪"無關。阿貝拉爾這些觀點反映了市民階層力求擺脫教會束縛,實現個人自主、獨立的願望。
邏輯思想 阿貝拉爾把命題定義為有真假意義的話,並在分析直言命題時,把動詞"是"看作連詞或聯結點。阿貝拉爾在邏輯上的主要成果是關於推論的學說。他把推論看成是一個假言命題,也看成是從前提必然得出結論的推理。他還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推論規則,例如:①如果從這個推出那個,那個又推出另一個,則第一個推出最後一個;②如果真的東西是肯定,則假的東西是否定;③如果真的東西是否定,則假的東西是肯定;④如果前件是可能的,則後件也是可能的;⑤如果前件是真的,則後件也是真的;⑥如果前件是必然的,則後件也是必然的;⑦如果後件是不可能的,則前件也是不可能的。他進而提出了 6條避免無效推論的規則,在他看來,從肯定前件到否定後件,從否定前件到否定後件,從否定前件到肯定後件,從否定後件到肯定前件,從肯定後件到肯定前件,從肯定後件到否定前件,這 6條規則都不可能是有效的推論。阿貝拉爾的邏輯學說奠定了中世紀邏輯繼續向前發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