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負責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2、提出鄉(鎮)、辦事處和市直機關部、委、辦、局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負責市直機關部、委、辦、局、股級幹部和鄉(鎮)股級幹部的備案審查和巨觀管理;承辦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負責地區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工資、待遇和退(離)休手續的呈報及部分鄉科級領導幹部向地區備案的工作。
3、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
4、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制度。
5、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市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6、指導幹部隊伍特別是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後備幹部以及組織部門負責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及組工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鄉(鎮)科級幹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與本市幹部隊伍建設相適應的幹部培訓制度,指導幹部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編寫工作。
7、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情況;負責地區拔尖人才的推薦和本市拔尖人才的選拔管理,聯繫和組織部分優秀專家和拔尖人才開展有關活動;負責選派科技副職工作的巨觀管理和具體指導。
8、負責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
9、按市委規定,管理市委老幹部局工作。
10、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組織部內設3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調查研究室)。主管部機關、秘書、信訪、機要、文印、收發和文書檔案工作;協助部領導抓好本部思想作風建設和幹部人事工作;承擔地委組織部下達調研課題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本市組織系統的調研工作;負責指導本市組織系統的信息工作並收集整理有關信息,編寫專題材料;參與或承擔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文稿草擬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2、組織室。主管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發展黨員和黨的組織制度等工作。負責研究和指導本市黨組織建設,對全市科級單位貫徹黨的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各級黨組織、黨代會的組織指導,承辦科級單位黨代會(黨員大會)的審批。負責承辦本市各部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設定的審批,黨組織隸屬關係變更的審批;負責檢查、指導全市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和黨員發展工作及民主評議黨員活動,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規劃、措施;負責本市黨內狀況的統計綜合和黨費收繳管理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3、幹部室(參照公務員管理辦公室)。主管領導班子建設、幹部教育培訓、後備幹部管理、知識分子工作、乾審工作、幹部檔案管理和幹部工作巨觀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市委機關和市人大、政協機關以及人民團體參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工作;承擔知識分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本市幹部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組織部行政編制*名(其中:市級領導職數*名,科級領導職數*名,股級領導職數*名),後勤編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