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宣傳部

1、負責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 8、指導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7、完成地區文明辦、市文明委及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根據《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阿勒泰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阿市黨發[2002]17號)精神,設定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宣傳部(以下簡稱市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是中共阿勒泰市委主管意識形態方面的綜合職能部門。市委宣傳部掛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
一、主要職責
1、負責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研究工作。
2、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單位的工作;對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等部門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3、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對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予以指導。
4、負責規劃、部署全市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民眾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
5、受市委委託,做好新聞、文化等部門的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指導這些部門領導班子的建設;對各鄉(鎮)、辦事處黨委宣傳幹事任免提出意見,制訂培訓規劃並組織對各鄉(鎮)、辦事處的宣傳幹事、業餘通訊員的培訓。調查了解宣傳文化系統知識分子的工作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的工作。
6、負責對外宣傳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
7、負責提出全市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系統制定有關政策、法規,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步調;負責宣傳思想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向市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8、指導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9、完成市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宣傳部設2個職能室。
(一)辦公室
1、負責部機關機要、信息、文字綜合、公務組織、文電處理、檔案審核、翻譯、信訪、文印和文書檔案工作。
2、負責部長會議、部務會議的安排和會議記錄。
3、負責部機關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協調。
4、負責部機關財務、計畫生育、消防、固定資產、基本建設、醫療保健、後勤管理等工作。
5、具體實施在職幹部理論學習的考試考核和成績登記工作。
6、負責與有關理論部門的業務聯繫。
7、承擔理論教育、理論研究、理論宣傳等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
8、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市黨員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黨員教育的規劃和目標,並組織實施。
9、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文明辦(對外稱阿勒泰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副科級機構。)
主要職責:在市文明委領導和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遵照精神文明重在建設的方針,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城鄉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1、制定全市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具體措施,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2、抓好全市創建文明市、文明城鎮、文明單位及創建文明鄉、村,評選“十星級”文明戶等城鄉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3、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市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情況和動態,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帶動全市;
4、配合市民宗局抓好全市的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工作;
5、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檔案材料,對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實行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
6、負責全市自治區級、地區級、市級文明單位的監督和管理;
7、完成地區文明辦、市文明委及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宣傳部行政編制*名,其中:市級領導*名,科級*名。後勤編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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