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裝置
防護裝置:包括
電氣:屏護裝置、漏電保護裝置、斷路器與隔離開關操動機構之間裝設的聯鎖裝置、電力電容器的開關與其放電負荷之間裝設的聯鎖裝置等;
防雷:避雷針、避雷線、避雷網、避雷帶、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等;
鍋爐:壓力表、水位計、超溫報警和聯鎖保護裝置、高低水位警報和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鍋爐熄火保護裝置、鍋爐自動控制裝置、排污閥或放水裝置等;
壓力容器:緊急切斷閥等;
機械:固定安全防護裝置、聯鎖安全裝置、控制安全裝置、自動安全裝置、隔離安全裝置、可調安全裝置、自動調節安全裝置、跳閘安全裝置、雙手控制安全裝置等。
安全技術要求
(1)固定防護裝置應該用永久固定(通過焊接等)方式或藉助緊固件(螺釘、螺栓、螺母等)固定方式,將其固定在所需的地方,若不用工具就不能使其移動或打開。
(2)進出料的開口部分儘可能地小,應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使人不可能從開口處接觸危險。
(3)活動防護裝置或防護裝置的活動體打開時,儘可能與防護的機械藉助鉸鏈或導鏈保持連線,防止挪開的防護裝置或活動體丟失或難以復原。
(4)活動防護裝置出現喪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時,被其"抑制"的危險機器功能不可能執行或停止執行;聯鎖裝置失效不得導致意外啟動。
(5)防護裝置應是進入危險區的唯一通道。
(6)防護裝置應能有效地防止飛出物的危險。
防護等級
(一)A級防護:可對周圍環境中的氣體與液體提供最完善保護
1.防護對象:防護高蒸氣壓、可經皮膚吸收或致癌和高毒性化學物;可能發生高濃度液體潑濺、接觸、浸潤和蒸氣暴露;接觸未知化學物(純品或混合物);有害物濃度達到IDLH濃度;缺氧。
2.裝備:
全面罩正壓空氣呼吸器(SCBA):根據容量、使用者的肺活量、活動情況等確定氣瓶使用時間;
全封閉氣密化學防護服:為氣密系統,防各類化學液體、氣體滲透;
防護手套:抗化學防護手套;
防護靴:防化學防護靴;
安全帽
(二)B級防護:存在有毒氣體(或蒸汽)或者針對致病物質對皮膚危害不嚴重的環境
1.防護對象:為已知的氣態毒性化學物質,能皮膚吸收或呼吸道危害,達到IDLH濃度,缺氧;
2.裝備:
SCBA:確定防護時間;
頭罩式化學防護服:非氣密性,防化學液體滲透;
防護手套:抗化學防護手套
防護靴:防化學防護靴
安全帽
(三)C級防護:適用於低濃度污染環境或現場支持作業區域
1.防護對象:非皮膚吸收有毒物;毒物種類和濃度已知;濃度低於IDLH濃度;不缺氧;
2.裝備:
空氣過濾式呼吸防護用品:正壓或負壓系統,選擇性空氣過濾,適合特定的防護對象和危害等級;
頭罩式化學防護服:隔離顆粒物、少量液體噴濺;
防護手套:防化學液體滲透
防護靴:防化學液體滲透
(四)D級呼吸防護:
1.防護對象:適用於現場冷區或冷區外的人員。
2.裝備:
衣褲相連的工作服或其他普通工作服、靴子及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