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剁手禁令

防剁手禁令

防剁手禁令,是2016年雙十一網購狂歡節即將來臨前,重慶一家餐飲公司為防員工變“砍手黨”,想出的奇招:工資延遲一個月發放,讓準備參與血拚的員工著實被潑了一盆冷水。此事引發網友吐糟,老闆表示,若員工有急用,可以提前發。

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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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雙十一網購狂歡節即將來臨,重慶一家餐飲公司為防員工變“砍手黨”,老闆想出一奇招——工資延遲一個月發放。公司通知寫到:“一年一度的雙‘十一’即將來臨,為保障員工不被剁手,引導員工節約用錢,避免額外支出導致家庭不和諧、小面積破產的現象,公司管理層決定將本月10日發工資的日期延遲到12月底發放。”在通知旁邊的另一張紙上,還寫著“告別‘雙十一’,不當剁手族”的口號。

網友對這一規定的反應則兩極分化。不少人贊同,雙十一“剁手”確實會影響家庭和諧;反對者則認為,怎么花錢是員工的事,公司沒權力干涉,不少網友甚至諷刺道:“拖欠工資說得那么清新脫俗,我服。”

回應

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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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公司老闆說,這一決定源於他自己的經歷,因為自己過去雙十一“血拚”來的東西,好多都用不上。而且,他也擔心員工血拚之後,接下來十天半月,每天都在收包裹,“會影響公司業績”。

對於推遲發放工資是否有拖欠工資之嫌,公司經理表示,“公司從不拖欠工資。遲發工資就是為了防止員工成為衝動消費的‘剁手族’,如果有急需用錢的員工,他也會特事特辦發放工資。”

員工

一位員工表示,臨近雙十一,的確有不少員工開始在網上尋找心儀的商品,等著“雙十一”那天血拚。而公司推遲發放工資的通知,確實給一些員工潑了一盆冷水,員工認為,公司和員工是僱傭關係,自己已經是成年人了,雖然雙十一上網購物可能會瘋狂一些,但不至於影響到基本的生活,也不會影響工作。公司沒有權力用推遲發放工資的方式剝奪員工的消費權。不過,也有員工認為此舉能夠避免很多衝動型消費。

法規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條文,工資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條件。尤其像雙十一這樣的日子,雖不是法定假期,卻勝似假期,按照法律精神,應該提前發薪才對。

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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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禁令,體現出民間對雙十一這類網購狂歡節的矛盾態度:一方面覺得不理性的消費確實需要剎車,但另一方面,又對如何防止“剁手”,苦無良策。往年曾有報導,為防媳婦雙十一“敗家”,丈夫“沒收”其所有銀行卡。從家庭財產屬於夫妻共有這一點出發,這樣的“管束”尚且有點道理。但是公司這樣做,就有點越俎代庖了。如果說,有公司為防止員工上班時間購物,下令禁止天貓、淘寶,尚可以理解,那么,推遲發工資,初衷就算是“為員工好”,細想一下,實則有違法嫌疑。

更何況,用推遲發工資的做法來教育員工理性消費,治標而不治本,因為接下來還有雙十二,元旦、春節、情人節,每個月都要花過節錢。如果照重慶這位老闆的邏輯,最好的辦法是工資都讓公司存著,等退休了一次性發放。如果一個人鐵了心做“砍手黨”,量你如何做思想工作,哭著喊著讓他懸崖勒馬,也無濟於事。你說現代金融何其用心險惡,老闆們的苦口婆心,配偶之間的機關算盡,早被××花唄、××白條之類電商賒賬服務破功,再說了,信用卡就是讓你提前消費的。

因此,讓網購消費回歸理性,用推遲發工資的辦法,不合情理也不合法。其實重慶這家公司的通知里,有一句話值得贊同,就是大家應該避免被電商平台“血洗”。一來,網購商品本來利潤就薄,像電腦、手機、單眼相機這類商品,價格非常實際,從來沒聽過什麼半價,打折的反而是服裝之類平時價格虛高的商品。而且,電商先漲價再打折的例子也不在少數。更神奇的是,有消費者反映,每年雙十一前後,網上的比價平台一律失效。電商們到底在下一盤多大的棋,背後到底水有多深,內心按捺不住、購物車早已裝滿的你,付款前真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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