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1975年3月29日,成立阜陽地區地震辦公室。1984年5月15日改為阜陽地區地震局,1996年5月撤地建市,阜陽地區地震局改為阜陽市地震局,是市政府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依法履行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的職能,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地震緊急救援三大體系等各項工作。根據市編委關於阜陽市地震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規定,市地震局強化的職能是: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新建、擴建、改建重大建設工程以及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內設辦公室、業務科、災防科三個職能處室,編制 14人。阜陽市地震局為主管全市防震減災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法制建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務院《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和《安徽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市防震減災工作在抗震設防要求管理上,向社會提供服務。市地震局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核定,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主要職責
(一)負責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發展計畫、規劃的制定、實施。(二)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破壞性地震應急方案,綜合防禦措施,協助政府監督落實,並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
(三)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地震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建設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組織對建築物抗震性能的測定和評定。
(四)編制轄區內地震監測台網最佳化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台站的業務技術指導。
(五)收集整理各台站的觀測數據及鄰區地震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提出階段性或年度地震趨勢預報意見。按有關規定為政府提供發布四十八小時之內地震臨震警報的依據。
(六)調查核實當地出現的各種宏微觀異常,及時處理當地出現的地震謠傳誤傳事件,以安定人心,穩定社會程式。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教育,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的損失。
(八)研究地震監測預報新理論、新方法、不斷提高監測預報水平。
(九)參與地震發生後的震災評估,震後的救災和重建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部門
根據市地震局工作職責,內設三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負責人:劉清征(副調研員兼辦公室主任)1.負責局系統的文秘、檔案、信息、保密、財務、勞資、政工人事、計畫生育、公費醫療、保衛及後勤等工作。
2.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各科室的政務工作。
3.組織召開局務會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全市性的會議。
4.起草局發檔案和公文查辦,會同有關科室起草各種總結報告。
5.管理地震事業經費的計畫和使用。
6.負責小汽車的管理使用。
7.負責各種辦公用品及物品的計畫和採購供應。
(二)業務科
負責人:趙衛東1.編制本市地震觀測台網最佳化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各地震觀測台站的儀器安裝、使用和業務技術指導。
3.負責收集各台站的觀測數據並整理計算繪製各種圖表,上報省地震局。
4.組織召開業務性會議,進行震情分析研究,編寫季度和年度地震趨勢研究報告。
5.負責各種宏、微觀異常的調查核實、上報工作。
6.負責與鄰區的地震聯防和業務技術交流。
7.承接和申報國家和省地震局科研項目,套用推廣科技成果,提高監測預報水平。
8.編寫宣傳工作計畫,會同有關科室做好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負責組織地震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
(三)災防科
負責人:富輝1.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
2.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烈度審核,地震危險性分析,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3.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大型企業、新建開發區、地震烈度線附近新建工程的抗震設防。
4.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申報、登記、使用和監督管理。
5.負責地震災害的預測和地震災害損失的評估。
6.監督管理破壞地震應急預案的貫徹執行。
7.參與震後恢復重建規劃的制定。
8.組織對建築物抗震性能的測定與評定。
9.負責災害防禦協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