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的通知

2010 2010 2010

桂考院〔 2009 〕 302 號
關於 2010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 全區統一考試的通知
各市、縣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考試院),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 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區的實際, 2010 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時間及地點已經確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符合我區 2010 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有一定藝術專業基礎。

二、考試時間、地點

(一)播音與主持藝術(含專科、高職影視表演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
1 、考試時間: 2010 年 1 月 17 日、 18 日、 19 日,共 3 天。
2 、地點:廣西民族大學(南寧市大學東路 188 號)。
(二)美術、音樂、舞蹈類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
1 、考試時間:美術類專業為 2010 年 1 月 26 日;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為 2010 年 1 月 27 日至 1 月 31 日,共 5 天,其中音樂類的《樂理》、《聽音記譜》的考試時間為 1 月 27 日 上午。
2 、考試地點:
( 1 )廣西師範大學考點(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號)。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賀州市、來賓市等 6 市的美術、音樂、舞蹈類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廣西師範大學考點參加考試。
( 2 )廣西藝術學院考點(地址:南寧市教育路 7 號)。
南寧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貴港市、欽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市的美術、音樂、舞蹈類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廣西藝術學院考點參加考試。

三、報名辦法及地點

(一) 報名
藝術專業考試預報名與文化考試報名同時進行。符合 參加 2010 年藝術類專業全區統考報考條件的考生, 須本人憑學校或單位(街道辦事處、鄉政府)的學力證明或介紹信、身份證,於 2009 年 12 月 25 日前 到戶口所在縣(市)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參加 2010 年全國普通高校文化課統一考試(簡稱“普通高考”)報名手續, 並填報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核對考試科目後,由當地招生辦列印《 2010 年度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卡》並加蓋公章。
(二)報名確認領取藝術專業准考證時間、地點
已進行藝術專業考試預報名者持本人 18 位號碼的身份證和《 2010年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名確認卡》,按以下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交納專業考試報名考試費,領取藝術專業考試准考證。
1. 美術類專業:
( 1 ) 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賀州市、來賓市等 6 市的美術類考生於 2010 年 1 月 23 日 、 24 日到廣西師範大學考點育才校區(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號)辦理有關手續。其中 1 月 23 日上午 8:00-12:00 為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考生辦理手續時間,下午 14:00-18:00 為梧州市、賀州市、來賓市考生辦理手續時間,未能在此時間辦理手續的考生可在1 月 24 日 (上午 8:00- 下午 18:00 )辦理。
( 2 ) 南寧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貴港市、欽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 市的美術類考生於 2010 年 1 月 23 日、 24 日到廣西藝術學院考點(地址:南寧市教育路 7 號)辦理有關手續。其中 1 月 23 日上午 8:00-12:00 為南寧市、崇左市、北海市、欽州市考生辦理手續時間,下午14:00-18:00 為玉林市、貴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考生辦理手續時間。未能在此規定時間辦理手續的考生可在 1 月 24 日 ( 8:00-18:00 )繼續辦理。
2.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
( 1 )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賀州市、來賓市 6 市的考生於 2010 年 1 月 25 日 到廣西師範大學考點育才校區(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號)辦理相關手續。
( 2 )南寧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貴港市、欽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 8市考生於 2010 年 1 月 25 日 到廣西藝術學院考點(地址:南寧市教育路 7 號)辦理相關手續。
3. 報考全區統考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含專科、高職影視表演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於 2010 年 1 月 1 6 日到廣西民族大學(地址:南寧市大學東路 188 號)考點辦理相關手續。
(三)報名收費
考生報考按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 報名時考生在縣(市、區)招生辦交納文化考試的報名考試費,到指定的考點交納藝術專業考試的報名考試費。藝術專業報名考試費按桂價費 [2009]212 號檔案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 35 元,考試費每人每科 30 元。

四、專業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一)美術類專業及對美術有一定要求的藝術類專業統考科目為色彩、素描、速寫三科,每科滿分為 100 分,總分為 300 分。
(二)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見附屬檔案 1 。
(三)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見附屬檔案 2 。
(四)播音與主持藝術(含專科、高職影視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見附屬檔案 3 。

五、文化考試科目

藝術類文科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藝術類理科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文、理)、外語三門科目的卷面分滿分各為 150 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兩門科目的卷面分滿分各為 300 分。四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六、上報考生報名信息

報名結束後,各縣(市、區)招辦將考生報名信息及時上報到地級市招辦,地級市招辦匯總後務必將報名信息光碟於 2009 年 12 月 27 日中午 12:00 前送交廣西招生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處。

七、其他

(一) 報考區內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含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的考生,必須參加我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統考成績合格者方能按學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未涉及的專業除外)。
(二)對我區藝術專業全區統一考試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 經我院同意後亦可認可其他學校同層次、同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
(三) 所有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和北京電影學院除外)以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區屬普通高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廣西藝術學院除外)錄取時均應直接使用我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區外其他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和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可直接使用我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也可在我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生源範圍內由學校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
( 四 )我院統一划定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控制分數線。統考成績達到合格控制分數線即為統考合格,統考合格考生可通過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主頁上的“藝術備案查詢” 連結查詢成績。高等學校招生的美術類本科專業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 3 門科目總成績不低於 180 分,其中至少 2 門科目各不低於 60 分,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和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分數線根據報考人數劃定。我區統考高職(專科)分數線為我區高職 ( 專科 ) 合格控制分數線,美術類考生須統考達本科合格線方可報考區外本科院校的本科專業校考,非美術類專業統考高職 ( 專科 ) 合格分數線上考生可報考區外本科院校的校考。
(五) 2010 年 2 月 10 日 ,考生可通過聲訊電話 16889001 查詢統考成績,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單(電子版)由我院統一發至考生報名所在地市(縣)招生辦,由市(縣)招生辦列印發放(不單獨給考生髮放統考合格證), 2010 年 2 月 10 日後考生可到所在地招生辦領取。
(六) 2010 年我區繼續為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區外院校設定藝術專業考試考點:
南寧市第五中學考點(地址:南寧市華強路 95 號)和廣西師範大學考點(地址:桂林市王城 1 號)。
有關考試具體安排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 上公布 。
(七)對在統考、校考專業考試中被認定專業考試違規的考生,我院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 部第 18 號令 )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 ,並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附屬檔案:

1. 2010 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2. 2010 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舞蹈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3. 2010 年廣西普通高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含專科、高職影視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全區統一考試科目一覽表
4. 2010 年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報名卡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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