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慶市2010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招生對象 七、錄取確認 八、錄取確認截止時間

為了搞好重慶市2010年高職院校單招試點工作,根據市教委《關於做好2010年部分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渝教招考[2010]1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10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試點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高職單招試點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教委《關於做好2010年部分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渝教招考[2010]1號)精神。納入高職單獨招生試點的院校有:重慶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重慶三峽職業學院、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和重慶工商職業學院。除上述七所院校外,其他學校自行錄取的考生,市教育考試院不予註冊。
 二、招生對象
已參加2010年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的考生(預科直升生和中職直升生除外)。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考生於3月1日—10日登錄上述7所試點院校網站,通過網上報名。
 四、招生宣傳
各校要做好招生宣傳工作,要通過網站、報刊、電視、廣播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特別是招生章程、專業設定、招生計畫、考試面試時間、地點及辦法,要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布。
 五、考試有關安排
為了增加考生的錄取機會,七所試點高職院校考試分為兩個時段進行,考生可以在兩個時段中各選擇一所院校參加考試和面試。重慶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和重慶工商職業學院為第一時段,考試時間為4月3日上午8:30開始;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和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為第二時段,考試時間為4月3日下午2:30開始。
 六、考試成績查詢和擬錄名單公示
考試閱卷結束後,各高校應及時提供考生的成績查詢。並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周。考生可憑姓名、身份證號和報名號上網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和擬錄取信息。
 七、錄取確認
被試點院校擬錄的考生,本人必須在院校公布的確認時間內持有效證件到學校辦理錄取確認手續。已確認的考生不能再參加2010年全國普通高考,考生的《錄取通知書》由錄取院校寄發。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錄取。
 八、錄取確認截止時間
試點院校錄取確認截止時間為4月20日(含),過期沒有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九、入學時間
高職單招錄取的新生統一於2010年9月入學。
 十、其它
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文化和面試成績達到要求,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單招院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十一、工作紀律
各試點院校在2010年高職單招工作中必須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嚴謹規範。招生考試工作實行“八不準、六公開、三監督”制度。為了加強對高職單招工作的領導,各校須成立由分管校(院)長負責,由校招生辦、監察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的招生錄取小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各校要選派業務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並經過培訓的骨幹教師參加命題、考試、錄取等工作。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報考本校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凡從事和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教育部和我市的有關招生考試條例、規定,違者將按教育部十八號令及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各校要加強招生考試廉政建設,嚴格按照“嚴格程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以及“條件明確、程式規範、招生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示”的要求,制定詳細的自主選拔錄取方案並向社會公布,認真做好報名、考試、錄取、公示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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