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節能減排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

五、加強節能減排形勢監測分析。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監測系統,組織開展工業節能減排動態監測分析,按月將本地區節能減排形勢報送我部。 七、進一步加強監測工作聯繫。

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節能減排
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節〔20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節能減排信息監測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對於把握分析節能減排形勢、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強工業節能減排監測預警體系建設,2011年5月我部印發了《關於建立工業節能減排信息監測系統的通知》(工信部節〔2011〕237號,以下簡稱《通知》),啟動工業節能減排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在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重點監測企業的支持下,監測系統已上線試運行,總體運行情況良好,但還存在各地填報進度不一致、數據不夠完整等問題。為加快推進監測系統建設,按照全國工業系統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通知》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工業節能減排信息監測工作,以此作為推進節能減排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措施抓緊抓好。要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在做好本地區監測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支持全國工業節能減排信息監測系統建設及日常信息填報組織工作。
二、抓緊完成監測系統套用培訓。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節能服務(監察)中心要加強對重點監測企業相關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尚未組織集中培訓的,應在2012年2月15日前組織完成對本地區重點監測企業的集中培訓,確保填報人員了解監測系統報表及指標體系,掌握操作方法和報送要求,切實承擔起數據填報工作。集中培訓的技術支撐工作,可聯繫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單位。
三、按進度要求填報企業數據。根據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的監測企業名單建議,結合各地產業結構特點、用能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分布和監測工作情況,我部統籌核定了各地區納入監測的節能與綜合利用重點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1)。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組織重點監測企業做好基礎信息的初始化錄入,切實按照《通知》提出的進度和頻次要求開展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信息的填報工作,加強對企業報送數據準確性、完整性的審核。當前要特別做好2011年度數據填報,同時抓緊補充填報基準期(2010年1-12月)數據,上述數據應於2012年1月22日前完成填報。自2012年起,我部將通過簡報等形式,通報各地監測數據填報情況。
四、進一步加強本地區監測體系建設。已建立信息化監測系統的地區,要組織技術支撐單位研究將地方已建系統與工業節能減排信息監測系統進行對接的可行性及具體實施方案,實現數據共享,避免重複填報。未建立區域性監測系統的地區,要研究在監測系統基礎上組建本地區節能減排信息監測平台的實施方案。有條件的地區應結合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積極開展節能減排線上監測試點。
五、加強節能減排形勢監測分析。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監測系統,組織開展工業節能減排動態監測分析,按月將本地區節能減排形勢報送我部。同時,根據監測及產業發展情況,要適時提出重點監測企業名單調整方案,不斷提高監測企業典型性和代表性。
六、加強對重點監測企業的支持。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重點監測企業實施信息化技術改造,提升節能減排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對重點監測企業能源管控中心、清潔生產示範、節能減排信息化技術套用等項目予以優先支持。
七、進一步加強監測工作聯繫。各地要及時研究監測系統建設及數據填報等工作中的問題,加強與技術支撐單位的溝通和聯繫,以便跟蹤完善方案,重大問題及時報部。我部將組織中國工業節能與清潔生產協會、監測系統運行維護小組進一步加強與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重點監測企業溝通協調,實施技術支持專人負責制(聯繫方式見附屬檔案2),加強監測系統套用指導。
附屬檔案:1.工業節能減排重點監測企業填報情況(分發地方)
2.工業節能減排監測系統運行維護相關聯繫信息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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